首页/基建项目中心/正文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投定融

 2022年03月11日  阅读 160  评论 0

136- 2194- 8357(同V号)
摘要:【产品全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投债权转让项目
?规模:总规模2亿
?期限:12/24个月
?【预期收益】
1年期:10万-50万-100万;7.8%-8%-8.2%
2年期:10万-50万-100万;8%-8.2%-8.4%
?【付息方式】自资产成立之日起算,按自然季度支付收益
(每年3月、6月、9月、12月20日付息)到期还本

    

【产品全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投债权转让项目
?规模:总规模2亿
?期限:12/24个月
?【预期收益】
1年期:10万-50万-100万;7.8%-8%-8.2%
2年期:10万-50万-100万;8%-8.2%-8.4%
?【付息方式】自资产成立之日起算,按自然季度支付收益
(每年3月、6月、9月、12月20日付息)到期还本

    
✌【融资主体】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XXXXX集团有限公司(AA)
?【担保主体】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交XXXXX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补充融资方流动性资金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投定融

    
?【风控措施】
1、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交XXXXX集团有限公司对本产品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2、 融资方提供对重庆万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3.86亿元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保障本融资计划的本息足额兑付

    
✊【还款来源】融资方经营活动现金流;担保方经营活动现金流;应收账款回款

    
?【项目亮点】
1、发行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XXXXX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分别控股的国有企业,当地重要平台,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14000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1年三季度报,总资产为 179.84亿,流动比率为8.44,主体信用评级为稳定长期AA级,资产规模过百亿,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

    
2、担保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交XXXXX集团有限公司是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分别控股的国有企业,当地重要平台,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为57715.64万元人民币,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产品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3、地区经济:万盛经开区于2011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具有“经开区+行政区”的体制特点,由重庆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履行区一级党委政府职能;距重庆主城仅70公里,2020年被列入主城都市区范围,区位优势显著

    2020年地区GDP总值为213.97亿元,全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3.47 亿元,同比增长5.2%,煤炭资源丰富,工业基础良好

    

简称:金堂城投2号债权资产
期限:1/2年
规模:5000万
认购额:10万-50万-100万-300万
12个月:9.1%-9.2%-9.3%-9.4% 
24个月:9.2%-9.3%-9.4%-9.5% 
每期认购期:每周工作日 
产品成立日:每周五为每期产品成立日,节假日另行通知 
每期产品到期日:每期产品成立日对应的每期期限届满之日  
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还款来源:发行方经营收入;担保公司金堂县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代偿

    
发行方:四川花园xxxxxxxxx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金堂县xxxxxx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增信措施: 
1、发行方四川花园水城XXXXX展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回购承诺函,到期对本债权资产进行回购: 
2、担保方金堂县国XXXXXX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方到期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发行方四川花园水城xxxxxx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对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区域优势: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199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西南地区的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讯枢纽

    金堂县作为成都市辐射带动川东北经济区的第一门户,金堂县是成都市实施“东进”战略、发展先进制造业的重要战场

    金堂县是成都市唯一有三个重点支持的产业集聚区

    2019年,金堂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0.4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亿元

    


点击阅读:定融产品对C端

啥是信托产品

版权声明:本文为 “余佬说财”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www.njzqmp.com/jijian/3328.html

发表评论:

扫码关注
联系方式
全国服务热线:136-2194-8357
地址:
Email:1004834228@qq.com
邮编:
沪ICP备202300403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