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促进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创新,规范管理行为,加强风险控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创新,规范管理行为,加强风险控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专业管理机构应当规范债权投资计划资金划拨管理,按照投资合同和用款计划拨付投资资金债权投资计划存续期间,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偿债主体发出还本付息通知,督促其按时还本付息偿债主体未能及时偿还本息的,应当启。
第十条 债权投资计划的资金,应当投资于一个或者同类型的一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项目除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良好的社会影响,符合国家和地区发展规划及产业土地环保;1投资范围不一样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限定了债权计划主要是用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而信托计划范围更广,除了基础设施还能做工商企业类,证券市场投资类,房地产类,等等投资范围,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更大2产品安全性不一。
版权声明:本文为 “余佬说财”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