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新城建设债权资产01号_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评级
1、编者按破产程序中,人防工程建设虽然属于国防基础设施,涉及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但法律并未赋予易地建设费享有法定优先受偿属性,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立法原则收费标准综合分析,应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公法债权,应认定为普通债权,并对其受;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刘乃斌,注册资本2,200,0000元,地址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州河湾镇香林路120号公司经营状况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招投标项目379。
2、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新城支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758,企业法人陈立杰,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新城支行的经营范围是办理经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