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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号

  时间:2016-09-08 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号

  当事人:北京神州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神州牧),注册号:110105017657533,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辛宇(占股100%),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10号楼30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北京神州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泽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泽泉)涉嫌交易“燃控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北京神州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涉案账户相关情况 1.广东泽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神州牧4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东泽泉-神州牧4号”)账户广东泽泉-神州牧4号账户于2015年1月16日开立于广发证券北京广安门大街营业部,自2015年2月11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广东泽泉-神州牧4号成立于2015年1月15日,募集资金2000万元,广东泽泉担任基金管理人,买卖股票的指令由管理人即广东泽泉下达。 2.广东泽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泽泉投资-神州牧5号证券基金(以下简称“广东泽泉-神州牧5号”)账户广东泽泉-神州牧5号账户于2015年3月31日开立于国信证券汕头中山中路营业部,自2015年4月10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广东泽泉-神州牧5号成立于2015年3月11日,募集资金1100万元,由广东泽泉担任基金管理人,直销募集基金份额并下达买卖指令。 3.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东莞信托?汇信-泽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东莞信托?汇信-泽泉1号”)账户东莞信托?汇信-泽泉1号账户于2015年3月10日开立于广发证券深圳天安创新科技广场营业部,自2015年3月17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东莞信托?汇信-泽泉1号成立于2015年3月12日,募集资金3100万元,受托人为东莞信托,特定委托人为广东泽泉。 4.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泽泉福虹财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粤财信托-泽泉福虹”)账户粤财信托-泽泉福虹账户于2014年6月5日开立于上海证券深圳福虹路营业部,自2015年1月27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粤财信托-泽泉福虹成立于2014年6月13日,募集资金2350万元,受托人为广东粤财,投资顾问为广东泽泉。 5.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泽泉盛辉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粤财信托-泽泉盛辉”)账户粤财信托-泽泉盛辉账户于2014年3月27日开立于长城国瑞证券广州华利路营业部,自2015年2月4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粤财信托-泽泉盛辉成立于2014年3月27日,募集资金10100万元,受托人为广东粤财,投资顾问为广东泽泉。 6.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泽泉涨乐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粤财信托-泽泉涨乐1号”)账户粤财信托-泽泉涨乐1号账户于2014年8月27日开立于华泰证券常州和平北路营业部,自2015年1月6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的股票。粤财信托-泽泉涨乐1号成立于2014年9月2日,募集资金7700万元,投资顾问为广东泽泉。 7.云南信托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华安神州牧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华安神州牧”)账户云南信托?华安神州牧账户于2014年12月19日开立于华安证券北京东三环中路营业部,自2015年1月27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的股票。云南信托?华安神州牧成立于2015年1月27日,募集本金8560万元,受托人为云南信托,投资顾问为广东泽泉。 8.中欧盛世-广发银行-中欧盛世神州牧2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欧盛世神州牧2号”)账户中欧盛世神州牧2号账户于2015年2月16日开立于中信建投证券广州中山三路营业部,自2015年3月21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的股票。中欧盛世神州牧2号成立于2015年2月17日,募集资金19087.16万元,受托人为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为广东泽泉。 9.中融信托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中融-泽泉财富管家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融-泽泉财富管家1号”)账户中融-泽泉财富管家1号账户于2013年10月30日开立于广发证券深圳新安二路营业部,自2015年2月4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的股票。中融-泽泉财富管家1号证券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资金规模为11567.4万元,受托人为中融信托,投资顾问为广东泽泉。 10.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泽泉信德高端管理型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信信托-泽泉信德高端”)账户中信信托-泽泉信德高端账户于2014年3月5日开立于中信证券(山东)德州湖滨中大道营业部,自2015年2月3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的股票。中信信托-泽泉信德高端证券成立于2014年3月12日,募集资金45288万元,受托人为中信信托,委托人代表为广东泽泉。 11.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上善神州牧1号管理型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信信托-中信上善神州牧1号”)账户中信信托-中信上善神州牧1号账户于2015年1月22日开立于齐鲁证券深圳吉祥路证券营业部,自2015年2月10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的股票。中信信托-中信上善神州牧1号成立于2015年2月3日,募集资金6410万元,委托人代表为广东泽泉。 12.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神州牧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粤财信托-神州牧1号”)账户粤财信托-神州牧1号账户于2014年开立于上海证券深圳福虹路营业部,自2015年2月9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粤财信托-神州牧1号成立于2014年12月17日,募集资金2100万元,投资顾问为北京神州牧。13.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福路高端1号结构化证券(以下简称“陕国投?富路高端1号”)账户 陕国投?富路高端1号账户于2015年1月8日开立于中信证券(山东)德州湖滨中大道营业部,自2015年1月16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陕国投?富路高端1号成立于2015年1月15日,募集资金6900万元,投资顾问为北京神州牧。 1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广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陕国投?广生证券”)账户 陕国投?广生证券账户于2014年9月26日开立于中信证券(山东)德州湖滨中大道营业部,自2015年1月12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陕国投?广生证券成立于2014年10月10日,募集资金80400万元,投资顾问为北京神州牧。 15.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家润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陕国投?家润结构化证券”)账户 陕国投?家润结构化证券账户于2014年10月20日开立于西南证券深圳滨河大道营业部,自2015年1月20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陕国投?家润结构化证券成立于2014年10月28日,募集资金8000万元,投资顾问为北京神州牧。 1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盛辉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陕国投?盛辉证券”)账户 陕国投?盛辉证券账户于2014年9月26日开立于西南证券深圳滨河大道证券营业部,开立后自2015年1月9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陕国投?盛辉证券成立于2014年10月10日,募集资金77350万元,受托人为陕西信托,投资顾问为北京神州牧。 17.万家共赢-宁波银行-万家共赢上善神州牧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万家共赢上善神州牧2号”)账户万家共赢上善神州牧2号账户于2015年3月27日开立于齐鲁证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开立后自2015年3月30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万家共赢上善神州牧2号成立于2015年3月27日,募集资金251,224,095.98元,管理人为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为北京神州牧。 18.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神州牧1号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中信信托-中信神州牧1号”)账户中信信托-中信神州牧1号账户于2015年1月22日开立于中信证券(山东)德州湖滨中大道营业部,自2015年2月13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中信信托-中信神州牧1号成立于2015年2月9日,募集资金5600万元,受托人为中信信托,委托人代表为北京神州牧。 19.知钱(北京)理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知钱神州1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知钱神州1号”)账户 知钱神州1号账户于2015年1月29日开立于国泰君安证券北京朝内大街营业部,自2015年2月11日开始交易“燃控科技”股票。知钱神州1号成立于2015年1月27日,募集资金1910万元,投资顾问为北京神州牧。 二、北京神州牧与广东泽泉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情况 (1)股权方面。北京神州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辛宇个人出资1000万元,占比为100%;广东泽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辛宇出资600万元,占股60%;北京神州牧与广东泽泉的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均为辛宇。 (2)投资决策方面。北京神州牧及广东泽泉内部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开会讨论制订投资策略,两家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各3人,其中辛宇均在两家公司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神州牧与广东泽泉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三、涉案账户超比例持股未披露情况北京神州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泽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家公司利用广东泽泉自身成立的广东泽泉-神州牧4号、广东泽泉-神州牧5号2个证券账户,以及作为投资顾问、特定委托人或者委托人代表通过信托合同、投资顾问合同、投资顾问协议或投资操作协议等方式,在信托合同、投资合同、协议或投资操作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内,控制了东莞信托?汇信-泽泉1号、粤财信托-泽泉福虹、粤财信托-泽泉盛辉、粤财信托-泽泉涨乐1号、云南信托?华安神州牧、中欧盛世神州牧2号、中融-泽泉财富管家1号、中信信托-泽泉信德高端、中信信托-中信上善神州牧1号、粤财信托-神州牧1号、陕国投?富路高端1号、陕国投?广生证券、陕国投?家润结构化证券、陕国投?盛辉证券、万家共赢上善神州牧2号、中信信托-中信神州牧1号、知钱神州1号17个证券账户的买卖决策。北京神州牧及广东泽泉在2015年2月11日通过19个证券账户合计持有“燃控科技”1273万股,占总股本的5.36%,之后持续持有“燃控科技”,在2015年4月10日最高持股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8.39%,在持有“燃控科技”比例超过5%后未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事实,有北京神州牧及广东泽泉2家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两家公司的章程、情况说明等其他资料,北京神州牧及广东泽泉相关人员谈话笔录,各信托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各信托公司相关人员谈话笔录,北京神州牧、广东泽泉与各信托公司签署的相关投资委托协议,部分交易“燃控科技”下单IP和MAC地址,账户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北京神州牧及广东泽泉作为上述19个账户的交易决策者,有义务、有责任严格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随时关注并合并计算19个账户在同一时间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数量;当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符合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情况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报告和公告。本案中,北京神州牧及广东泽泉决策交易的19个账户合计持有“燃控科技”比例多次达到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情形,而未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北京神州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青海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