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仙女山新区开发债权转让项目_武隆仙女山镇二手房出售
11月7日,市文资办召开的“办实事、送温暖”文创产业恳谈会。图为活动现场。千龙网记者 张嘉玉摄
千龙网12月7日讯(记者 张嘉玉)随着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北京市文创产业正集聚越来越多的社会目光。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资办)会同北京市财政局重拳出击,日前正式实施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联动体系政策,通过建体系、搭平台、推政策的布局谋篇,撬动金融资本服务文创产业和实体经济,力推文化金融融合发展,为在京的20余万文创企业带来发展支持。
12月7日,市文资办召开的“办实事、送温暖”文创产业恳谈会解读文创产业“投贷奖”联动体系政策及运营管理办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联动体系中,“投”,是指股权投资机构为文创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贷”,是指金融机构为文创企业提供低利率、高效率的贷款;“奖”,是指对“投贷奖”体系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的文创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发债融资、贴息、贴租等奖励支持。“投贷奖”联动,建立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财政支持资金的无缝对接。
“投贷奖”体系依托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简称“文创金服”)、文创企业股权转让平台(简称“文创板”)等文化金融服务类平台实现文创产业“投贷奖”联动,提供公共性、综合性文化金融服务,打造首都文化金融生态圈。文创金服是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资办和北京市文投集团指导下搭建的公共性、综合性服务平台。文创金服全面承接“投贷奖”联动体系功能,已搭建起集奖励资金申请、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第三方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在线服务平台,能为文创企业提供一站式高效融资服务。文创板则以提供股权交易场景为亮点,能够为有股权交易需求的企业提供服务。
文创金服入驻的服务机构开创了文化无形资产融资租赁服务模式。曾策划制作《金太郎的幸福生活》、《媳妇的美好宣言》等影视剧的北京英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文创金服平台提交融资申请,经考察,英田影视最终以“节目策划案作品相关著作权”为融资租赁标的物,获得了文化租赁公司300万元的债权融资。
文创企业也通过文创板满足股权交易需求。北京小鸡磕技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在文创板提出股权融资需求后,时间不到1个月,平台已帮助该企业与上市公司成功签署投资协议,并已完成资金划转,近期将完成工商变更。
北京柠檬微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了开发人气游戏《宾果消消消》,曾在高考化学中获得149分高分的公司总经理齐伟将“投贷奖”联动体系比作“催化剂”,如果企业和银行都是化学物质,催化剂会促进文创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更快地反应,并产生更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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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作为“投贷奖”联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创金服为文创企业直接接轨“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等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文创金服从建设之初即甄选并引入具有文创特色服务的商业银行、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投资机构、基金公司等融资服务机构,通过“线上高效撮合、线下快速对接、限时反馈进程、鼓励服务更优”的运行机制,为文化企业提供便捷、可靠的市场化融资服务。
“投贷奖”联动体系对提供服务的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按照贡献给予资金支持。北京银行代表李娟说:“‘投贷奖’联动体系不仅深入对企业的支持,对金融机构与投资主体也给予新的支持。我们希望在基金、投资、投贷等层面对文创企业给予更多的支持。”华夏银行代表王勇说:“我们已经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以及专门的审批机制,为文创企业服务,运用好相关平台和联动体系,我们也承诺我们拿回来的奖励完全再用到文创企业的发展中出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投贷奖”平台还聚合了“中央、市、区”三级财政资金资源,能够更大程度地发挥出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联动性,增强对文创企业的支持力度。以文创金服合作机构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公司为例,该公司分别获得中央文资办(财政部文化司)6.5亿元中央文创产业专项资金和顺义区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根据财政扶持资金规模,按照9:1的比例进行配套,即形成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金配套跟进的创新扶持机制,通过融资租赁的形式,以较低的利率服务扶持文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文创企业。
市文资办主任赵磊表示,北京市文创产业“投贷奖”联动体系的启动是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该体系搭建前后历时近一年时间,推出7天已实现线上注册企业近2000家,预计1年左右注册企业数会超过10000家,推出服务文创企业的金融产品1000个。
赵磊介绍,市文资办今后还将创新推出“文创企业上市通”政策,与上交所、深交所联合建立文创企业上市培育基地,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北京市文化创新基金,筹建文创银行,认定一批文创特色支行和专业支行,建立文化企业风险补偿制度,成立首都文创企业信用促进会,推出文化瞪羚计划,开展文化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设文化金融生态圈,培育一批龙头文化企业和文化金融领军人物,并制定出台支持实体书店、老旧厂房改造、文化科技融合等精准政策,为文创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赵磊说,北京是一座温暖的城市,我们正在成立“文创企业之家”,将在京文化企业和文化工作者组织起来,对于文创企业普遍关心的资金、投融资、上市、税收、土地使用等问题拿出更加精准的政策,对于文化工作者普遍关心的人才吸引、就业、上学、房租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让企业发展感受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在京奉献创意、挥洒汗水的文化劳动者得到更多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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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市文资办召开的“办实事、送温暖”文创产业恳谈会。图为讲解员讲解文创产业“投贷奖”联动体系政策。图为活动现场。千龙网记者 张嘉玉摄
11月7日,市文资办召开的“办实事、送温暖”文创产业恳谈会。图为讲解员讲解文创产业“投贷奖”联动体系政策。千龙网记者 张嘉玉摄
附: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储备项目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实施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联动 推动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管理办法(试行)》(京文领办文〔2017〕3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资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以下简称“文创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储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方向
“投贷奖”支持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符合全国文化中心定位、有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创企业;
(二)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范围的文创企业;
(三)推动文化融合发展的文创企业;
(四)彰显北京文化特色的“高精尖”文创企业;
(五)积极为文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融资服务机构。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包括文创企业和为文创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具体如下:
(一)文创企业
1.债权融资成功的文创企业:
(1)对通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债权类机构成功获得债权融资的文创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等资金支持;
(2)对通过发行文化产业专项债、创新创业债、战略性新兴产业债、双创孵化债等成功融资的文创企业,给予发债融资资金支持。
2.股权融资成功的文创企业:对通过金融、投资机构等股权投资机构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文创企业,给予股权融资资金支持。
(二)投融资服务机构
1.债权投资机构:对服务文创企业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债权融资服务机构,按照服务贡献给予资金支持。
2.股权投资机构:对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其为文创企业股权投资服务贡献给予资金支持。
对办法中涉及到的信用评价、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运营平台奖励、风险补偿等事项,另行公告。
三、申报路径和方式
(一)申报路径
1.按照支持类别申报
(1)文创企业在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中选取一种;
(2)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在银行奖励、融资租赁奖励、融资担保奖励、股权投资奖励中选取一种。
2.申报路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在以下平台选择其一申报:
(1)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www.bjwcjf.com);
(2)北京市文创企业股权转让平台(www.ccee.cc);
其他平台经评定纳入政策适用范围。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已成功获得贷款、融资租赁融资的文创企业,在上述“投贷奖”平台填报相关申请材料,融资服务机构不限于“投贷奖”平台合作机构;
(2)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日期间,已成功完成投融资的文创企业、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在上述“投贷奖”平台填报相关申请材料,投融资服务机构不限于“投贷奖”平台合作机构;
以上两种方式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7日。
(3)本公告发布日之后,已成功完成投融资的文创企业、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采用常态化申报方式,可在上述平台实时申报,为文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融资服务机构须纳入“投贷奖”平台合作机构库。
2.同一法人单位每年只能在上述支持方式中选取一种。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申报单位联合申报,须以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的申报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四、申报条件
(一)文创企业
申报企业应在北京市注册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创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并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
1.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文创企业已在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及利息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无逾期归还记录,如有展期归还,应说明原因;
(2)为文创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应为注册地(含分支机构)在北京的银行(含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且应是“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2.申请融资租赁贴租支持的,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文创企业已在偿还融资租赁租金(含租息和手续费),文创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无逾期归还记录,如有展期归还,应说明原因;
(2)融资租赁机构仅限于注册地在北京的融资租赁公司(含独立在北京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金融租赁机构除外),同时在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融资租赁业务项目数中北京市文创产业项目数占比不低于20%,且为北京市文创企业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5亿元,且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3.申请发债融资资金支持的,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发行的债券须是文化产业专项债、创新创业债、战略性新兴产业债、双创孵化债等直接融资工具;
(2)文创企业已在偿还债券利息,且债券本金或利息按照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按时归还,无逾期归还记录,如有逾期归还,应说明原因;
(3)债券主承销商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4.申请股权融资资金支持的,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文创企业股权融资额度须不低于500万元并实际到账;
(2)文创企业股权变动情况须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3)投资机构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4)同一企业一年内完成多次股权融资的,仅可申请一次股权融资奖励。
(二)投融资服务机构
1.申请资金奖励支持的银行,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申请银行应是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北京设立且能独立开展业务的银行,银行总部(北京分行)汇总本系统情况统一申报;
(2)纳入银行融资统计的企业应是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的中小微文创企业(注: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的一般标准为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下或最近一年企业营业额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
(3)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含),如合同约定利率为固定利率,则上浮幅度不得超过银行放款时基准利率的30%(含);
(4)银行机构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2.申请融资租赁机构奖励支持的,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融资租赁机构仅限于北京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含独立在北京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金融租赁机构除外);
(2)融资租赁服务的企业应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
(3)融资租赁机构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3.申请融资担保机构奖励支持的,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专业担保机构仅限于在北京注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含独立在北京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
(2)纳入融资性担保统计的企业应是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的中小微文创企业(注: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的一般标准为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下或最近一年企业营业额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
(3)融资担保机构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4.申请股权投资奖励支持的投资机构,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投资机构(或总部)在北京注册,且以下三者满足其一: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
——以受托管理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实缴受托管理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单支受托基金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投资机构及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
——经市文资办认定的孵化器运营主体及其他投资机构;
(2)所投资企业应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要求;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机构对企业进行首轮投资后,投资机构所占股权比例不超过5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优先支持承诺3年内不退出的股权投资机构;
(3)投资机构应在投资款实际到账,所投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后递交申请;
(4)投资机构应为“投贷奖”平台的合作机构。
五、申报纪律要求
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以及在申报系统中恶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企业,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资金支持,并在市文资办官网上予以公布。为申报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其纳入不诚信档案。
六、资金使用承诺
“投贷奖”支持资金拨付前,申报单位需与市文资办签署《北京市文创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使用承诺书》,重点就资金使用管理、后续追踪评价等做出承诺。
获得股权投融资奖励的投资机构和文创企业,其奖励资金须在市文资办认定的监管银行存续不低于一年,经监督检查后方可使用。
七、其它事项
(一)政策咨询:
1.电话:010-62060593/95(工作日9:00--18:00);
2.信箱:wccyzj2017@126.com。
(二)技术支持:
1.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
网址:www.bjwcjf.com;电话:010-68292833/2202(工作日9:00-18:00)。
2.北京市文创企业股权转让平台
网址:www.ccee.cc;电话:010-87537753/7777(工作日9:00-18:00)。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其他有关事项请详见市文资办网站;
(五)特别说明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的所有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我办不再对外公开发布相关公告,采取常态化申报和评审机制;
2.我办授权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和北京市文创企业股权转让平台负责申报信息采集,且申报单位只能选择其一填报信息。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