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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暨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
将在6月10日召开
天然气价格如何调整?
据了解,在调整意见中共有两个方案
一个方案增加0.30元
一个方案增加0.35元
方案一
方案二
同时为保证特殊用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
一起来看看全文还有哪些重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我委定于2022年6月10日上午9点在东方大酒店A座2楼和天下厅(东风东街与东方路路口东北角),召开潍坊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对定价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等开展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一)相关背景
1.关于重新核定天然气配气价格
展开全文
我市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文件有效期至今年7月25日,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需要重新核定天然气配气价格,并据此确定居民、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2.关于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① 从2021年4月1日起,上游供气企业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浮了5%,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市市区居民终端销售价格未作理顺。目前,受国际能源市场供应紧张的影响,上游供气企业对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持续上浮了5%,城镇供气企业成本倒挂严重,对此省发改委要求各地适时理顺。
② 由于上游供气企业自2017年以来一直未增加居民气量,且2022年将居民气量减少为之前核定量的90%,但随着城镇规模的扩大和“煤改气”工作的开展,居民用气总量逐年增加,城镇燃气企业用非居民气来补充居民用气,导致居民用气成本大大增加。
经测算,上述两项使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增加0.23元。
③ 2019年天然气价格改革时,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测算为2.86元/立方米,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实际执行2.80元/立方米,剩余差价0.06元待一年后适时理顺。
(二)文件依据
1.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306号)规定,今年9月底之前疏导居民用气价格,解决突出的价格矛盾。要求各市及时出台价格联动文件,积极稳妥疏导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凡未疏导的,当地政府应补贴城镇燃气企业上浮差价;既不补贴又不联动疏导,导致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并追责相关责任人。
2.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规定: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计划期限内完成。其中第八项为“核定潍坊市区天然气配气价格并调整居民、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要求2022年7月底前完成。
(三)测算方案
1.配气价格。根据原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33号)和《潍坊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潍发改价格〔2020〕236号)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应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城镇燃气企业的业务年度准许总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以及税费之和扣减其他业务收支净额确定”,“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配气价格按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除以年度配送气量计算确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拟定如下配气价格。
方案一:按收益率5%计算,为0.84元/立方米。
方案二:按收益率6%计算,为0.89元/立方米。
2.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根据目前我省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及其它因素,测算居民终端用气价格如下:
(四)调整意见
(五)配套措施
为保证特殊用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
1.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气量每月增加5立方米。
2.对“煤改气”用户按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3.对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价格水平(方案一为3.41元/立方米,方案二为3.47元/立方米)。
4.对持有城乡特困证的职工和家庭,用气价格仍按2.80元/立方米执行。
二、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山东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我们于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对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成本进行监审,结论如下。
核定市区年配气成本总额为9,752.29万元;核定年配气量为19,841.19万立方米;与市区配气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净值为78,468.9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为2,091.29万元。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于2022年5月23日下午3时,在阳光大厦25楼1号会议室,组织进行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公开选取(从59名报名者中随机抽签确定13名)。在市司法局派员现场监督下,采取由消费者代表随机抽签方式,产生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13人(详见下表)。
四、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孙守良 市发改委副县级干部、三级调研员(听证会主持人)
乔俊军 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
邹 琳 市发改委成本调查与监审科科长
欢迎社会各界对听证方案提出意见建议,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建议发送至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邮箱(wfsfgwjggLk@wf.shandong.cn)。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