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佬说财 一个专注政信基建信托与城投定融的网站

山东济清建设开发资产政府债定融_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录 页次 一、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1-43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审 查 一 次 反 馈 意 见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92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奉悉。 我们已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宇软件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1.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9 亿元,用 于支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截至 2016 年底,上市公司货币资 金余额 81,039.57 万元,资产负债率 35.75%。同时,报告期上市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2015 年、2016 年净流入 34,982.57 万元、23,72 2.08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用途、未来 支出安排、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可利用的融资渠道、授信额度,进一 步补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第1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回复: 一、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用途、未来支出安排、经营活 动现金流入、可利用的融资渠道、授信额度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可减轻上 市公司大额现金支付压力,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增强重 组后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提高整合绩效,回报全体股东。 1、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上市公司 2016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81,039.57 万元,由于上市 公司所从事的电子政务领域具有明显的回款周期性和季度间不均衡 性,造成年末及年初时点的货币资金余额远高于年度平均水平。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已降为 46,858.73 万元,2017 年 1—5 月未经审计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42,528.17 万元。 2、上市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金额及用途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已有使用安排的自有资金统计 主要资金安排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当前进度 金额(万元) 时间安排 已开立 2,629.55 2017 年 1 月至 5 月 开立保函 计划开立 1,155.11 2017 年 6 月至 12 月 13,767.00 2017 年 6 月至 12 月 对外支付计划 6 月开始陆续支付 6,394.00 2018 年 3 月 资本性投入 按计划进度投入中 8,895.57 2017 年 6 月至 12 月 合计 32,841.23 其中,对外支付计划中的投资款 13,767 万元为:对北京华宇科 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额 3,000 万元;对华宇-华创投 资基金的投资额 10,000 万元;对天平司法大数据有限公司的投资额 第2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767 万元。另外,2018 年年初需支付收购万户网络原股东的股权款 6,394 万元。 预计本年的资本性支出 13,790.84 万元,比去年略有减少,是考 虑了本年大连研发基地已经验收,后期支付的工程款项减少的影响。 扣除本年 1-5 月已支出部分,6-12 月预计投入 8,895.57 万元。 3、上市公司为保证正常开展业务,需要保有一定量的货币营运 资金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转资金的正常,按照公司管理 经验,公司至少需要保持与近 3 个月的经营性现金流出总额相当的货 币资金水平,作为货币资金的安全线。低于公司货币资金安全持有水 平,将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上市公司 2016 年经营性现金流出量为 187,218.87 万元,在未考 虑公司正常业务增长带来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出量增长的情况下,按 2016 年的数据估算上市公司需要保持至少平均 3 个月约 46,804.72 万元的货币资金水平,以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 4、可利用的授信额度及融资渠道 (1)上市公司,截止 5 月末已签订两份授信合同,资金用途为补 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资金额度 已使用额度 尚可使用额度 北京银行授信 10,000.00 915.00 9,085.00 招商银行授信 20,000.00 20,000.00 小计 30,000.00 915.00 29,085.00 第3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上市公司已公告,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 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于近期向中国银 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 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 过 270 天,不可用重大资产重组支付现金对价)发行额度。同时,上 市公司近期将与民生银行签订总额度 1.5 亿元的银行授信合同,该授 信合同是发行前述超短期融资券的前置条件,不直接用于补充营运资 金。此外,上市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是否能够发行成功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5、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此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存在较大资 金缺口 以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余额测算年末资金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5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46,858.73 加:北京银行授信余额 9,085.00 招商银行授信余额 20,000.00 减:开立保函 3,784.66 6-12 月对外支付计划 13,767.00 6-12 月资本性投入 8,895.57 正常运营所需保持的货币资金水平 46,804.72 资金结余 2,691.78 经过测算,上市公司可使用的货币资金总额,扣除开立保函、现 金支付计划、资本性投入和安全运营资金之需要后,资金结余为 2,691.78 万元,考虑本年现金净流入后,与支付本次收购交易现金 4.9 亿元相比,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支付本 次交易的现金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第4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6、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等财务状况与同行业的比较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5.75%,高于 A 股市场同 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 31.66%的平均水平。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和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只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而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 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具 有一定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7.申请材料显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联奕科技股东全部权益 的评估价值 144,700.00 万元,比归属于母公司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 值 126214.61 万元,增值率 682.78%。本次交易作价 148,800 万元, 对应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承诺净利润的市盈率为 19.58 倍、13.53 倍和 10.33 倍。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交易作价较收益法评估值存 在溢价的原因和合理性。2)补充披露联奕科技收益法评估值增值率 较高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影响及相关风险。3)结合联奕科技的业 务模式,比对可比交易的市净率和市盈率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联奕 科技本次交易作价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交易作价较收益法评估值存在溢价的原因和合理性 第5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本次交易属于溢价收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联奕科技 100%股权。资产评估机构对标 的资产采用了收益法以及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联奕科技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决 议实施总额为 4,400 万元的现金分红,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及期后事项 经本公司与联奕科技全体股东协商,联奕科技 100%股权作价为 148,800 万元,相比联奕科技剔除期后分红 4,400 万元后的评估值 144,700.00 万元溢价约 2.83%。 考虑到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信息化业务的战略意义及良好的协 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100%股权作价为 148,800 万元,相比其剔除期后分红 4,400 万元后的评估值溢价约 2.83%,本次交易属于溢价收购。 2、溢价收购的原因与合理性 本次溢价收购的原因与合理性分析如下: (1)本次交易拓展了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电子政务领域的软件与信息服 务,本次交易使得上市公司在教育信息化领域的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丰富了上市公司在信息 化领域的软件服务产品,横向拓展了上市公 司的业务范围。且联奕科技与上市公司能够在研发技术、市场客户等 方面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有望成为教育信息化行业的全国性的领先 企业。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打造全国性营销服务平台 联奕科技覆盖的主要地域为教育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华南地区,相 关教育领域客户的信息化需求、业务种类、业务处理量方面均领先于 第6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全国。 通过本次交易,华宇软件可以进一步增强在以广州为核心的华南 地区的影响力,整合各省市的营销、服务、研发资源,优化全国性的 营销服务平台,不仅能够针对新老客户建立本地化服务机制,而且能 够更加深入地掌握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提升客户沟通、市场营销等 工作的绩效,加强区域竞争地位。 除了电子政务业务之外,华宇软件针对食品安全、数据分析、营 销服务、移动互联网、非银行金融等业务领域积极发展,并在细分市 场取得了领先优势。由于珠三角地区教育信息化水平较高,汇集了上 述细分市场大量的重要客户,广州则更是在上述市场处于龙头地位。 因此,全国营销服务平台的优化,尤其是华南地区营销服务平台的加 强,将使华宇软件针对上述业务领域与细分市场,获得宽广的拓展空 间和有利的战略格局。 综上所述,由于联奕科技所处行业为典型的轻资产软件行业,其 核心价值主要体现为管理团队、技术实力和品牌知名度等账面未记录 的无形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宇软件将与联奕科技就营销资源、 研发资源、服务资源等多方面进行共享,双方将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 但该协同效应中的众多因素(研发团队、客户资源、品牌价值、市场 认可度等)均难以在评估报告中进行量化分析和测算,因此,上市公 司基于审慎考虑和详细评估,经与交易对方反复协商后,最终将交易 价格定为 14.88 亿,该价格相较评估价格 14.47 亿溢价 2.83%,溢价 幅度较低,是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协同价值的适当考虑。因此,本 次交易小幅溢价收购标的公司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二、收益法评估值增值率较高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影响及相关 第7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风险 1、本次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得到增厚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每股收益指标变动如下: 单位:元/股 指标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增长幅度 2016 年基本每股收益 0.43 0.46 6.98%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利 润、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随 着未来联奕科技的业务发展、上市公司对收购标进行整合、协同效应 逐步显现,预期未来上市公司的营业利润、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将进一步提升。 因此,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指标将得到增厚,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2、收益法评估值增值率较高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影响 本次交易估值是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合理的利益诉求、 过往交易案例等因素商业谈判的结果,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实施效 率,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商业谈判的结果,也是交易对方与上市公 司顺利达成购买资产协议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符合商业谈判的逻辑 合理性原则。因此,本次交易中收益法评估值增值率较高更多系属上 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前提下,基于 《合同法》自愿、平等原则的商业谈判结果,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保 护了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报告书中已对本次交易估值较高的风险进行了披露 第8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采用了收益法以及资产基础 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 据。截至评估基准日,联奕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考虑分红因素后的评估 值价值为 144,700.00 万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增值率较高, 其主要原因为收益法是通过将标的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折现而确定评 估价值的方法,其评估结果主要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情 况。本次评估增值率较高主要是因为联奕科技主营业务发展较快、盈 利水平快速上升,未来存在较为理想的发展前景;联奕科技所处的教 育信息化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且联奕科技在信息化服务能力、本地化 专业服务能力、经过市场积累与检验的核心技术优势及优质的人才资 源储备等方面形成了核心竞争优势,其服务能力和质量也在行业中处 于领先水平。 因此,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以收益法评估的结果较账面净资产 增值较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提醒投资者注意,虽然评估机构在评 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仍可能出现 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监管 变化,未来盈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 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示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资产盈利 能力未达到预期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报告书中对于本次交易估值较高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披露。 三、比对可比交易的市净率和市盈率情况,联奕科技本次交易作 价的合理性 1、本次交易定价的市盈率 第9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48,800 万元。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公 司 2017 年至 2019 年承诺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为 7,600 万元、 11,000 万元、14,400 万元。 标的公司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项目 2017 年承诺 2018 年承诺 2019 年承诺 联奕科技 100%股权作价(万元) 148,800 联奕科技承诺实现净利润(万元) 7,600 11,000 14,400 交易市盈率(倍) 19.58 13.53 10.33 平均承诺实现净利润(万元) 11,000 平均交易市盈率(倍) 13.53 2016 年净资产(万元) 18,487.01 交易市净率 8.05 根据联奕科技平均承诺实现净利润计算的平均交易市盈率为 13.53 倍,根据联奕科技 2016 年净资产计算的交易市净率为 8.05 倍。 2、同行业上市公司指标比较 联奕科技的主营业务是为国内各大高校、高职、中职及普教学校 提供教育信息化服务。本报告书按照申银万国行业分类选取了一级行 业“申万计算机”下的二级子行业“申万软件开发”中的上市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如下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市盈率(PE) 市销率(PS) 市净率(PB) 000948.SZ 南天信息 232.94 3.19 2.05 002063.SZ 远光软件 84.86 4.55 8.30 002153.SZ 石基信息 67.10 5.20 11.52 002230.SZ 科大讯飞 74.04 5.50 11.98 002253.SZ 川大智胜 162.73 4.44 16.85 002268.SZ 卫士通 91.18 10.20 6.97 002279.SZ 久其软件 54.25 4.59 8.13 第 10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市盈率(PE) 市销率(PS) 市净率(PB) 002362.SZ 汉王科技 228.79 6.37 12.90 002405.SZ 四维图新 147.95 7.57 13.15 002410.SZ 广联达 45.96 5.97 8.51 002439.SZ 启明星辰 75.14 9.01 10.56 300033.SZ 同花顺 31.07 15.08 19.78 300036.SZ 超图软件 93.29 5.14 12.41 300047.SZ 天源迪科 95.33 3.78 3.36 300074.SZ 华平股份 98.24 4.64 14.82 300075.SZ 数字政通 54.59 5.15 9.60 300085.SZ 银之杰 173.57 15.25 16.50 300182.SZ 捷成股份 29.79 2.84 8.59 300188.SZ 美亚柏科 73.93 5.85 12.31 300209.SZ 天泽信息 146.82 3.71 13.22 300229.SZ 拓尔思 64.27 4.89 13.78 300235.SZ 方直科技 217.78 10.54 38.15 300253.SZ 卫宁健康 30.54 7.19 17.69 300311.SZ 任子行 70.07 6.29 14.08 300348.SZ 长亮科技 78.51 9.64 12.52 300352.SZ 北信源 154.34 5.40 21.33 300366.SZ 创意信息 86.16 3.29 9.94 300369.SZ 绿盟科技 56.85 6.79 12.31 300377.SZ 赢时胜 140.29 4.39 33.40 300378.SZ 鼎捷软件 493.30 5.39 5.89 300379.SZ 东方通 97.67 5.68 31.13 300380.SZ 安硕信息 288.51 12.55 13.24 300451.SZ 创业软件 152.84 12.08 15.85 300465.SZ 高伟达 281.79 7.77 8.48 300468.SZ 四方精创 101.55 7.20 17.31 300469.SZ 信息发展 130.69 13.08 10.62 300520.SZ 科大国创 155.49 11.26 16.16 300525.SZ 博思软件 163.60 14.61 37.21 300541.SZ 先进数通 94.16 8.72 5.75 300542.SZ 新晨科技 123.34 8.61 11.23 300546.SZ 雄帝科技 103.86 11.02 22.92 300550.SZ 和仁科技 89.40 12.41 23.28 300552.SZ 万集科技 44.62 8.34 7.85 300556.SZ 丝路视觉 163.46 17.51 17.00 第 11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市盈率(PE) 市销率(PS) 市净率(PB) 300559.SZ 佳发安泰 84.90 8.50 28.20 300561.SZ 汇金科技 88.87 10.95 32.35 300579.SZ 数字认证 46.99 5.60 5.88 600570.SH 恒生电子 58.39 11.87 12.86 600588.SH 用友网络 83.79 5.86 6.33 600602.SH 云赛智联 38.31 3.61 2.51 600654.SH 中安消 56.60 7.50 7.02 603189.SH 网达软件 105.41 10.95 33.05 603990.SH 麦迪科技 113.07 11.92 21.82 900901.SH 云赛 B 股 21.83 2.06 1.43 平均值 113.76 7.81 14.63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已剔除数值为零或者市盈率为负的公司。 根据上表,截至估值基准日,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 113.76 倍,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销率为 7.81 倍,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 为 14.63 倍,本次交易标的联奕科技 100%股权作价的市盈率为 19.58 倍,显著低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的市盈率 113.76 倍;本次交易标 的联奕科技 100%股权作价的市净率为 8.05 倍,低于同行业 A 股上市 公司的市盈率 14.63 倍。 3、可比交易案例指标比较 标的公司属于教育信息化行业,为国内各大高校、高职、中职及 普教学校提供教育信息化服务。报告书选取教育信息化同行业并购 “立思辰收购康邦科技”、“科大讯飞收购乐知行”、“全通教育收购西 安习悦和继教网”、 拓维信息收购海云天和长征教育”作为可比交易, 具体信息如下: 交易基准日当年预测承 项目 P/E 交易作价(万元) 诺净利润(万元) 立思辰收购康邦科技 22.00 8,000.00 176,000.00 科大讯飞收购乐知行 11.81 4,200.00 49,595.00 全通教育收购西安习悦 13.79 580.00 8,000.00 第 12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全通教育收购继教网 15.44 6,800.00 105,000.00 拓维信息收购海云天 19.67 5,390.00 106,000.00 拓维信息收购长征教育 16.45 4,400.00 72,380.00 百洋股份收购火星时代 12.17 8,000.24 97,400.00 盛通股份收购乐博科技 18.79 2,289.02 43,000.00 新南洋收购昂立科技 16.96 3,430.44 58,179.64 勤上光电收购龙文教育 23.52 8,502.40 200,000.00 注:P/E =交易作价/交易基准日当年预测承诺净利润 本次交易中联奕科技 2017 年市盈率为 19.58 倍,市盈率水平处 于合理区间。作为领先的数字化校园建设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联奕 科技拥有在国内各大高校、高职、中职及普教学校等领域完整的软件 开发及系统集成经验,对相关领域的教育领域客户业务理解十分透 彻,教育领域业务范围覆盖全面,在相关教育行业有着十分丰富的业 务知识积累和沉淀。本次交易的估值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及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与可比交易的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购买的联奕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合理,充分保证 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现有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经核查,我们认为,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指标 将得到增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有利于保护中 小股东权益。本次交易作价系属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商业谈判结果,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保护了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报告书中对于本次交易估值较高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与可比交 易的市净率和市盈率情况相比,本次购买联奕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 价格合理。 第 13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8.申请材料显示,2015 年、2016 年,联奕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分 别为 21,120.03 万元、19,007.06 万元,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增长 11.12%。2015 年、2016 年,联奕科技中标金额为 25,896.26 万元、23,540.67 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联奕科技报告期内 业务合同的主要获取方式,以招投标方式所获合同的收入占比情况。 2)结合报告期各期间招投标中标金额、工程周期等,补充披露联奕 科技报告期各期间确认收入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联奕科技报告期内业务合同的主要获取方式,以招投标方式 所获合同的收入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业务合同金额获取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招投标方式 21,042.97 81.26 16,938.06 71.95 非招投标方式 4,853.29 18.74 6,602.61 28.05 合计 25,896.26 100.00 23,540.67 100.00 2015 年度、2016 年度,联奕科技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的业务合 同占当年合同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81.26%、71.95%。报告期内,招投 标方式是联奕科技获取业务合同的主要方式。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以招投标方式所获合同的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表所示: 第 14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招投标方式 16,790.31 88.34 16,268.13 77.03 非招投标方式 2,216.75 11.66 4,851.90 22.97 合计 19,007.06 100.00 21,120.03 100.00 二、结合报告期各期间招投标中标金额、工程周期等,补充披露 联奕科技报告期各期间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1、标的公司主要收入类型及确认原则 (1)系统集成类收入 系统集成业务一般包括方案设计、定制开发、系统调试、验收等 环节。在遵循收入确认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依据合同约定并向客户交 付相关产品,取得客户确认的《验收报告》时,按照合同金额一次性 确认收入。 (2)软件收入 软件收入主要包括数字化校园软件开发与销售,该类收入按照合 同约定、在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报告期内,联奕科技招投标中标金额与确认收入情况如下所 示 单位:万元 中标合同金额 确认收入的合同金额(含税) 截至 2016 年底尚未实 年度 (含税) 2015 年 2016 年 现收入的合同金额 2015 年 21,042.97 14,702.12 6,253.43 87.42 2016 年 16,938.06 12,315.71 4,622.35 合计 37,981.03 14,702.12 18,569.14 4,709.77 联奕科技项目周期基本在 1 年以内,签订合同后,联奕科技根据 需求说明书的要求,在 6 个月内完成开发、实施、测试、试运行等工 作,试运行结束后达到验收标准,则由客户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 第 15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收。但部分项目由于客户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导 致部分项目周期时间长于 1 年。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中标合同金额已基本确认收 入,2016 年度中标合同金额已大部分确认收入。 3、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合同及订单金额(含税) 当期确认收入的合同金额(含税) 2015 年 25,896.26 16,440.30 2016 年 23,540.67 15,181.24 联奕科技 2015 年度签订合同及订单金额为 25,896.26 万元,当 期确认收入的合同金额为 16,440.30 万元;2016 年度签订合同及订 单金额为 23,540.67 万元,当期确认收入的合同金额为 15,181.24 万 元,2016 年度合同及订单金额较 2015 年度减少 9.10%,2016 年度当 年签订合同及订单当年确认收入的合同金额较 2015 年度减少 7.66%, 上述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经核查,我们认为,联奕科技报告期各期间确认收入具有合理性。 9.申请材料显示,联奕科技主要业务一直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核 心,为国内各大高校、高职、中职及普教学校提供教育信息化服务, 具体包括数字校园产品及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两大类业务。 申 请 材 料 同 时 显 示 , 2015 年 联 奕 科 技 的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为 47.38%,2016 联奕科技软件业务收入比例提升为 59.55%,软件业务占 比逐年提升,主要原因是联奕科技战略重点转向毛利率较高的软件业 务。请你公司: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联奕科技报告期各期数字校 第 16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园产品及解决方案类产品的具体销售信息,包括销售数量、单价等。 2)结合软件业务和系统集成业务之间的业务关系,补充披露报告期 内联奕科技战略重点转向毛利率较高的软件业务的可行性,软件业务 收入快速增长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 一、联奕科技报告期各期数字校园产品及解决方案类产品的具体 销售信息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数字校园产品及解决方案类产品的具体销售 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6 年 销售单价区 产品线 产品名称 合计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 间 统一信息门户平台 47 49 96 20-35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29 40 69 10-20 平台产品线 共享数据中心平台 33 46 79 20-40 信息标准管理系统 14 25 39 3-10 数据综合查询系统 6 2 8 20-50 综合校情分析系统 22 16 38 25-50 数据产品线 数据报表系统 3 7 10 10-30 数据采集与填报系统 11 9 20 20-50 数据质量监控管理系 4 12 16 20-50 统 联奕高校招生管理系 8 7 15 10-20 统 联奕数字迎新管理系 12 16 28 10-30 统 学工产品线 联奕公寓管理系统 5 5 10 10-20 联奕学生收费管理系 7 8 15 10-20 统 联奕学生工作管理系 32 31 63 30-55 第 17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统 联奕学生团委管理系 1 2 3 10-25 统 联奕高校学生就业管 6 4 10 10-30 理系统 联奕学生离校管理系 12 7 19 10-30 统 联奕校友管理系统 5 6 11 10-30 联奕高校人力资源管 17 24 41 10-30 理系统 教师产品线 联奕通用事务中心 2 17 19 30-50 联奕系统办公管理系 39 64 103 25-55 统 联奕消息中心系统 10 10 20 10-50 联奕校园移动平台 30 53 83 35-60 其它产品 联奕教学管理系统 22 38 60 30-50 联奕综合应用系统 61 48 109 20-50 注:联奕科技数字校园产品及解决方案类产品需要在标准化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客户需求 提供一定的定制化服务,故针对不同的客户,数字校园产品及解决方案类产品的单价具有一 定的区间。 二、联奕科技战略重点转向毛利率较高的软件业务的可行性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按照业务类型进行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如 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系统集成 8,542.68 40.45% 10,001.78 52.62% 软件业务 12,577.35 59.55% 9,005.28 47.38% 营业收入 21,120.03 100.00% 19,007.06 100.00%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的主要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系统集成和软件 业务。2015 年联奕科技的软件业务收入占比为 47.38%,2016 年联奕 科技软件业务收入比例提升为 59.55%,软件业务占比逐年提升,主 要原因是标的公司进行业务调整,战略重点转向毛利率较高的软件业 第 18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务。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系统集成 8,542.68 10,001.78 -1,459.10 -14.59% 软件业务 12,577.35 9,005.28 3,572.07 39.67% 营业收入 21,120.03 19,007.06 2,112.97 11.12% 报告期,由于内外部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系统集成业务营业收入下 降 -1,459.10 万元,下降幅度为-14.59%。而标的公司数字校园软件 业务营业收入增加 3,572.07 万元,增幅为 39.67%。 根据 2017 年 1 至 5 月在手合同数据显示,标的公司进行战略调 整后,预计 2017 年系统集成业务维持平稳增长水平,而数字校园软 件业务则持续高速增长,成为标的公司的增长动力。 联奕科技战略重点转向毛利率较高的软件业务,报告期软件业务 占比逐年提升,未来软件业务占比将进一步提升。随着教育信息化十 年发展规划的持续推进,以“三通两平台”为主要标志的各项工作取 得了突破性进展。据教育部统计,我国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率已达 87%,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 80%,教育信息化的“硬件”已经基本普 及,为教育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教育信息化 的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重点将从基础硬件的普及向软件和 IT 服务纵深发展。此外,联奕科技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在华南地区, 但随着联奕科技业务不断向全国扩张,联奕科技的数字校园业务已经 由区域走向全国,其中华东、华北及西南地区的业务发展迅速,全国 性扩张战略进步提升了软件业务在整体业务中的占比。 综上所述,联奕科技进行收入结构调整,战略重点转向毛利率较 高的软件业务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第 19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三、联奕科技软件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的合理性 1、标的公司收入结构及发展战略调整初见成效 联奕科技 2017 年 1-5 月与去年同期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1-5 月 2016 年度 1-5 月 业务类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系统集成 1,772.43 48.39% 1,597.93 64.03% 软件业务 1,890.10 51.61% 897.48 35.97% 收入 3,662.53 100.00% 2,495.41 100.00% 联奕科技 2017 年 1-5 月与去年同期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1-5 月 2016 年度 1-5 月 业务类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系统集成 3,168.62 37.50% 4,205.62 65.71% 软件业务 5,281.16 62.50% 2,194.18 34.29% 分年度在手合同 8,449.78 100.00% 6,399.80 100.00% 截至 2017 年 5 月底标的公司在手合同(含税金额)合计为 17,521.06 万元。其中 2017 年签订的在手合同金额为 8,449.78 万元。 根据统计标的公司 2017 年 1-5 月与去年同期新签订的合同金额 相比较,标的公司软件业务合同金额占比由 34.29%进一步提升至 62.50%,高毛利的数字校园软件业务已成为标的公司未来高速增长, 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的重要支柱业务,标的公司收入结构及发展战略 调整初见成效。 系统集成业务在地域可拓展性存在一定的限制,由于系统集成业 务无法迅速全国性扩张,2015 年以前联奕科技的业务主要在华南地 区开展,标的公司 2015 年开始标的公司开始调整发展战略,持续坚 决的投入软件业务,借助业务产品方面的积累和战略布局的地域,标 第 20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的公司软件业务持续高速成长。 2、全国性布局进一步加快软件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按照地区进行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东区 1,204.26 5.70% 864.20 4.55% 南区 15,694.96 74.31% 16,655.96 87.63% 西区 1,137.24 5.38% 372.79 1.96% 北区 2,043.32 9.67% 319.59 1.68% 中区 1,040.25 4.93% 794.53 4.18% 营业收入 21,120.03 100.00% 19,007.06 100.00%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的业务相对集中在华南地区,但随着联奕科 技全国性布局的不断拓展,华东、华北及西南地区的业务占比迅速提 升。联奕科技在“数字校园”战略的指导下,积极布局应用软件业务, 加大软件业务的拓展力度。截至 2016 年底,联奕科技的数字校园解 决方案在全国市场的布局已显现成效,已建立了 28 个分公司及办事 处,全国 20 多个省份已产生销售,且通过之前的市场建设,市场认 可度逐年提高,市场占有量逐年上升;2016 年联奕科技软件业务收 入占比已达 59.55%,其中华南地区以外市场的软件业务收入 2016 年 较 2015 年增幅超过 120%,未来几年联奕科技软件业务的占比将进一 步提升。 综上所述,联奕科技软件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联奕科技进行收入结构调整,战略重点转向 毛利率较高的软件业务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联奕科技软件业务收入快 速增长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第 21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0.申请材料显示,2016 年、2015 年度,联奕科技营业成本分别 为 10,239.26 万元、9,775.75 万元,在对应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分 别为 48.48%、51.43%。联奕科技营业成本主要分为系统集成成本及 应用软件成本。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联奕科技系统集成和应 用软件两类业务的毛利率,并比对同行业公司情况,补充披露联奕科 技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回复: 一、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联奕科技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两类业务 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系统集成 8,542.68 7,602.42 11.01 10,001.78 8,225.30 17.76 应用软件 12,577.35 2,636.84 79.04 9,005.28 1,550.45 82.78 合计 21,120.03 10,239.26 51.52 19,007.06 9,775.75 48.57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收入结构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占主营收入比例 2015 年占主营收入比例 变动比例 系统集成 40.45% 52.62% -23.13% 软件 59.55% 47.38% 25.69% 其中:自研软件 48.85% 41.42% 17.93% 外购软件 10.71% 5.96% 79.64% 联奕科技是国内领先的教育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自 2004 年成立至今,其主要业务一直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核心,为国内各大 高校、高职、中职及普教学校提供教育信息化服务,具体包括数字校 园产品及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两大类业务。 第 22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5 年、2016 年度,集成业务毛利额分别为 1,776.48 万元、 940.25 万元,对应集成业务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17.76%、11.01%,集 成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5 年、2016 年度,软件业务毛利额分别为 7,454.83 万元、 9,940.52 万元,对应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82.78%、79.04%,软件业务 毛利率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 2015 年、2016 年度,软件收入的占比增加 25.69%,系统集成收 入的占比减少 23%; 总体上软件收入的占比虽然大幅增加,但是软件收入的毛利率变 动不大,数字化校园项目的主要核心力量为联奕科技自研软件,硬件 收入的份额较小,且硬件产品的市场价格比定制软件产品更加透明 化,所以系统集成部分的毛利率有下降趋势,整体上与联奕科技推广 数字化校园建设业务的方向保持一致。 二、可比公司毛利率分析 目前在 A 股上市公司中,尚不存在与联奕科技业务完全相同的上 市公司。在综合分析联奕科技所处细分行业、主要业务类型和业务模 式以及上下游产业链特点的基础上,选取了立思辰、全通教育等 5 家 A 股可比公司;此外,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中,金智教育与联奕科技 业务模式类似。故本报告书选择金智教育、立思辰、全通教育、科大 讯飞、方直科技、拓维信息作为可比公司对毛利率进行分析。 上述可比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面向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提供智慧校园解决方案及软件产品、私有 金智教育 832624 云数据中心的建设及运维服务,以及面向高校师生及开发者的互联 网平台运营等 第 23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主要包括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 立思辰 300010 案业务以及视音频解决方案及服务业务。 全通教育 300359 聚焦并专注于中国 K12 基础教育领域的互联网应用和信息服务运营 专业从事智能语音及语言技术研究、软件及芯片产品开发、语音信 科大讯飞 002230 息服务及电子政务系统集成等业务。其语音合成核心技术代表了世 界的最高水平。 主要为广大中小学教师与学生提供同步教育软件及网络在线服务。 方直科技 300235 公司主导产品包括为学生提供的教材配套软件、为教师提供的教师 用书配套软件以及网络在线服务。 主要从事电信行业软件开发及无线增值业务,聚焦于打造面向 K-12 拓维信息 002261 的教育服务和基于手机游戏、动漫的移动互联网产品。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毛利率 2015 年毛利率 金智教育 57.47% 59.59% 立思辰 45.88% 46.52% 全通教育 33.25% 51.70% 科大讯飞 50.52% 48.90% 方直科技 70.01% 64.94% 拓维信息 64.33% 57.92% 平均值 53.58% 54.93% 联奕科技 51.52% 48.57% 2015 年度、2016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54.93%、53.58%;2015 年度、2016 年度,联奕科技毛利率分别 48.57%、 51.52%,毛利率逐年提升。2015 年度、2016 年度,联奕科技毛利率 水平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联奕科技软件收入占比相较 于上述上市公司处于偏低水平。报告期内,联奕科技毛利率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 间。 三、分业务类型毛利率分析 2016 年、2015 年度,集成业务毛利额分别为 940.25 万元、 第 24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776.48 万元,对应集成业务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11.01%、17.76%, 集成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2016 年、2015 年度,软件业务毛利额分 别为 9,940.52 万元、7,454.83 万元,对应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79.04%、 82.78%,各类业务毛利率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 统计了申万二级行业“申万软件开发”上市公司年报数据将软 件业务和集成业务毛利率进行分类披露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服务对象 软件业务 集成业务 软件业务 集成业务 600570.SH 恒生电子 金融行业 98.72% 11.81% 98.45% 15.02% 300366.SZ 创意信息 电信运营商 23.40% 20.02% 34.59% 14.61% 300380.SZ 安硕信息 金融机构 34.04% 20.89% 43.73% 11.73% 300451.SZ 创业软件 医疗卫生 57.64% 17.28% 57.64% 17.28% 300468.SZ 四方精创 商业银行 51.65% 7.67% 45.85% 6.48% 300047.SZ 天源迪科 政府/电信企业 38.69% 10.47% 38.43% 13.95% 300075.SZ 数字政通 政府 53.65% 20.18% 66.54% 20.15% 行业平均值 51.11% 15.47% 55.03% 14.17% 联奕科技 79.04% 11.01% 82.78% 17.76%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 2015 年、2016 年年度报告 联奕科技 2016 年软件业务毛利率为 79.04%、系统集成毛利率为 11.01%;可比上市公司软件业务平均毛利率为 51.11%,系统集成业 务平均毛利率为 15.47%。联奕科技软件业务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 司软件业务平均毛利率的原因:1)报告期内,联奕科技所有的研发 支出已全部费用化,而上述部分上市公司将研发支出部分资本化后, 将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计入软件成本;2)联奕科技软件 业务的产品化程度较高,软件业务定制化程度相较与可比上市公司金 融电信行业较低,故具有较高的毛利率。系统集成业务在行业中处于 中等水平,具有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与同行业公司情况相比,联奕科技主营业务 第 25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毛利率的具有合理性。 11.申请材料显示,2015 年、2016 年,联奕科技营业外收入分别 为 544.88 万元、1,172.68 万元,其中主要为政府补助。请你公司: 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间联奕科技政府补助的明细情况, 计入当期损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结合软件 收入的确认条件、与系统集成收入的匹配情况,比对增值税退税政策, 补充披露软件收入增值税退税对营业外收入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 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间联奕科技政府补助的明细 情况,计入当期损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015 年度,联奕科技政府补助明细如下表所示: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金额 收到时间 备注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度园区产业扶持资金-CMMI 奖励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9 月 2014 年度园区产业扶持资金-创新体系奖励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9 月 2014 年度园区产业扶持资金-风投奖励 8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9 月 2014 年度园区产业扶持资金-知识产权奖励 9,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9 月 2014 年度园区产业扶持资金-系统集成奖励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9 月 2014 年度园区产业扶持资金-高新双软奖励 1,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9 月 注释 1 科技项目配套奖励款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12 月 专业风险投资奖励款 55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12 月 知识产权证书奖励款 7,5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12 月 ISO 资质奖励款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12 月 软件及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证及年审补贴款 1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12 月 增值税退税款 3,701,345.11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度 注释 2 合计 5,448,845.11 注释 1:根据《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广州天河 软件园促进园区优势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天软件字[2012]2 号) 第 26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相关规定,联奕科技取得了 11 个子项目的政府补助款项; 注释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 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016 年度,联奕科技政府补助明细如下表所示: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金额 收到时间 备注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天河软件园产业扶持措施企业贡献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11 月 注释 3 奖 2015 年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 548,8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1 月 注释 4 项 2015 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资金 38,8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3 月 注释 5 2015 年度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 798,8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6 月 注释 6 目 2014 年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企业技 7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7 月 注释 7 术中心建设项目 2014 年度工伤保险安全生产奖励费 482.92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3 月 稳岗补贴 71,512.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9 月 注释 8 2015 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5 月 注释 9 2016 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资金补助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12 月 注释 10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12 月 注释 11 增值税退税款 7,085,969.86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度 注释 2 合计 11,524,364.78 注释 3:2016 年 11 月,联奕科技收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依据 《2016 年度园区产业扶持政策奖励补助》(穗天软件字[2012]2 号) 拨付的广州市研发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200 万元; 注释 4:2016 年 1 月,联奕科技收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依据 《2015 年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穗天软件字穗科信 [2014]2 号)拨付的广州市研发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548,800.00 元; 注释 5:2016 年 3 月,联奕科技收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依据《广 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安排 2015 年科技与金融结 第 27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合专项资金的通知》拨付的金融结合专项项目经费 38,800.00 元; 注释 6:2016 年 6 月,联奕科技收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依据《广 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省企业研究 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拨付的研究开发省级 财政项目补助 798,800.00 元; 注释 7:2014 年 12 月,联奕科技收到广州市财政局下拨的 2014 年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 50 万元,收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下 拨的 2014 年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 20 万元,根据《广州市战略 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 项目需要经过验收。2016 年 7 月,该项目通过广州市天河区经济贸 易局验收; 注释 8:2016 年 9 月,联奕科技收到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依 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 (穗人社[2016]6 号》拨付的稳岗补贴 71,512.00 元; 注释 9:2016 年 5 月,联奕科技收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拨付的 2015 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分配 30,000 元; 注释 10:2016 年 12 月,联奕科技收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依据 《关于下达 2016 年科技创新人才专项项目计划通知》(穗科创字 [2016]2017 号)以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 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穗财编[2016]50 号)拨付的珠江科技新星奖 150,000 元; 注释 11:2016 年 12 月,联奕科技收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穗天科信字[2015]21 号)拨付的基于校园管理数据的个性化推荐 第 28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研究与应用项目补助 100,000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 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 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 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 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15 年度、2016 年度,联奕科技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5,448,845.11 元、11,524,364.78 元,均系对联奕科技相关支出成本的补助及相关 奖励,属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联奕科技于收到款项时或验收通过 时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结合软件收入的确认条件、与系统集成收入的匹配情况,比 对增值税退税政策,补充披露软件收入增值税退税对营业外收入的影 响 1、软件收入确认条件 软件收入主要包括数字化校园软件开发与销售,该类收入按照合 同约定、在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增值税退税政策及退税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第 29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财税[2011]100 号),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 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 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的主要软件产品如 下:联奕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联奕网络教学平台管理软件、联奕共 享数据中心平台系统、联奕校园信息移动管理软件、联奕数据中心管 理软件、联奕学生工作管理软件、联奕统一身份认证软件、联奕统一 信息门户管理软件、联奕统一信息门户平台系统、联奕高校人力资源 管理软件、联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系统、联奕移动个人数据应用软件、 联奕通用事务中心管理软件。 联奕科技对软件产品与硬件产品进行分开核算,并向广州市天河 区国家税务局提交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申请,广州市天河区国 家税务局对联奕科技提交的申请予以认可并进行了退税。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收到增值税退税情况如下所示: 增值税退税收 当年应退 当年收到当 当年收到以前 尚未收到的 年度 入 税金额 年退税金额 年度退税金额 退税金额 2015 年度 25,437,910.28 3,237,244.89 1,907,164.36 1,794,180.75 1,330,080.53 2016 年度 71,847,550.55 8,832,408.31 5,975,817.07 1,110,152.79 2,856,591.24 3、软件销售收入与软件增值税退税款之间的匹配情况 2015 年、2016 年,联奕科技自产软件收入分别为 7,872.46 万元、 10,316.16 万元,而同期增值税退税软件收入分别 2,543.79 万元、 7,184.76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有:①软件收入确认时点与增值税开 票时点存在差异,软件收入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而申请增值 税退税收入以开票额计算;②部分销售合同包括硬件、自产软件及外 购软件,而客户开具发票时,要求按照项目名称统一开具,这部分合 同中包含的自产软件无法进行退税申报,但联奕科技按类别统计收入 第 30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时进行分拆处理。 经查阅联奕科技报告期内联奕科技销售合同、软件产品增值税退 税申请、增值税退税的收款单、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即征即退收入统 计明细表等资料,联奕科技获得的增值税退款与软件销售收入是相匹 配的。 4、增值税退税与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增值税退税收入占营业外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年度 增值税退税款 营业外收入 占比(%) 2015 年度 3,701,345.11 5,448,845.11 67.93 2016 年度 7,085,969.86 11,726,817.27 60.43 2015 年、2016 年,联奕科技增值税退税收入占营业外收入比例 分别为 67.93%、60.43%,增值税退税收入占比较高。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各期间联奕科技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软件收入增值税退税占营业 外收入占比较高,对营业外收入有重大影响。 12.申请材料显示,2015 年、2016 年联奕科技在职员工人数为 325 人、332 人,报告期各期间联奕科技营业收入以软件收入为主, 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各期的平均员工数、营业 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员工薪酬等基础数据,补充披露联奕 科技的单位人均薪酬成本情况,比对企业所在地同行业从业人员平均 薪酬情况,进一步说明联奕科技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与 员工薪酬相关成本费用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第 31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的平均员工数、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 中的员工薪酬 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与员工薪酬相关 的成本费用情况表: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成本-人工成本 4,026,910.82 3,536,160.96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薪酬 9,965,398.92 9,187,695.37 管理费用-研发人员薪酬 5,420,985.18 4,410,693.20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13,230,904.94 8,743,976.64 合计 32,644,199.86 25,878,526.17 报告期内,按部门职能划分人均薪酬情况: 年度 专业类别 年平均人数 人工成本 单位人均薪酬(人/年) 实施人员 56 4,026,910.82 71,909.12 研发人员 103 9,965,398.92 96,751.45 2016 年 管理人员 50 5,420,985.18 108,419.70 销售人员 136 13,230,904.94 97,286.07 小计 345 32,644,199.86 94,620.87 实施人员 54 3,536,160.96 65,484.46 研发人员 111 9,187,695.37 82,772.03 2015 年 管理人员 45 4,410,693.20 98,015.40 销售人员 97 8,743,976.64 90,144.09 小计 307 25,878,526.17 84,294.87 注:年平均人数是在统计每月人数基础上除以 12 取得 2015 年、2016 年,联奕科技人员薪酬分别为 8.43 万/年、9.46 万/年,2016 年较 2015 年增长 12.22%。联奕科技平均员工数分别为 307 人、345 人。 各部门人均薪酬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部门 增长率(%) 营业成本 9.81 研发支出 16.89 第 32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部门 增长率(%) 管理费用 10.61 销售费用 7.92 平均 12.22 营业成本中的人工薪酬:能直接归属于某项目的,根据计提的工 资及其相关福利直接计入该项目成本;不能直接归属于某项目的,按 月汇总费用发生额,以当月总的有效项目人员工时为权数,并按项目 实际工时分摊间接费用,计入当月项目成本。 研发支出中的人工薪酬:包括研发部门的工资及相关福利,2015 年、2016 年研发费用的金额分别为 1,922.21 万元、2,230.87 万元, 增长比例为 16.89%,主要原因为联奕科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 研发实力,巩固市场地位。 管理费用中的人工薪酬:包括除研发部门以外各职能部门的工资 以及相关福利费用等组成,管理费用增长比例 10.61%的部分主要为 企业财务、人事、采购等职能部门的工资及相关费用。 销售费用中的人工薪酬: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相关附 加费用,联奕科技在 2016 年大力推广数字化校园项目,销售人员平 均人数从 2015 年度的 97 人增加至 2016 年度的 136 人,由于销售人 员的基本工资较低,薪酬主要依靠奖金提成,新增销售人员的业务正 在处于初步扩展状态,人员数量的增加拉低了人均薪酬的增长速度。 二、企业所在地同行业从业人员平均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与广州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人均薪酬对比 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2015 年度人均薪酬(人/年) 2016 年度人均薪酬(人/年) 1 全通教育 75,823.97 90,910.14 2 方直科技 111,357.89 125,943.05 3 浩云科技 89,756.64 99,361.61 第 33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序号 公司名称 2015 年度人均薪酬(人/年) 2016 年度人均薪酬(人/年) 4 平均数 92,312.83 105,404.93 5 联奕科技 85,975.17 99,222.49 注:1、月均职工薪酬=2016 年度上市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2/( 2015 年底员工人 数+2016 年底员工人数)/12;2、2016 年度上市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2015 年底员工 人数、2016 年底员工人数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 经过与广州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人均薪 酬进行比较,联奕科技的人均薪酬水平处于行业内合理的范围之内, 但略低于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人均薪酬水平,主要是因为联奕软 件为非上市公司,且细分市场和客户存在差异导致。 经核查,我们认为,与所在地同行业人员平均薪酬情况相比,联 奕科技年人均薪酬与同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营业成 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与员工薪酬相关成本费用具有合理性。 13.申请材料显示,2014 年、2015 年末,联奕科技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为 7,361.5 万元、8,300.62 万元,账龄以 2 年内为主。请你公 司:1)比对同行业公司新增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补充 披露报告期内联奕科技营业收入较大额体现为应收账款的合理性。2) 结合应收账款信用期政策、期后回款情况,补充披露联奕科技应收账 款账期是否合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比对同行业公司新增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补充 披露报告期内联奕科技营业收入较大额体现为应收账款的合理性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联奕科技应收账款余 第 34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额分别为 7,361.50 万元、8,300.62 万元,2015 年、2016 年联奕科 技应收账款增长率分别为 23.91%和 12.76%。 联奕科技与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2016 年应收账款增长率及收 入增长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应收账款增长 收入增长率 应收账款增长 收入增长率 率(%) (%) 率(%) (%) 832624.OC 金智教育 39.88 10.79 -43.97 19.85 300010.SZ 立思辰 37.56 84.10 31.15 20.79 300359.SZ 全通教育 147.13 122.58 140.61 127.97 002230.SZ 科大讯飞 25.76 32.78 19.91 40.87 300235.SZ 方直科技 9.34 -2.54 43.05 20.06 002261.SZ 拓维信息 -0.90 33.80 121.66 16.85 平均值 43.13 46.92 52.07 41.07 联奕科技 12.76 11.12 23.91 9.28 2015 年,可比公司收入增长率为 41.07%,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 为 52.07%,联奕科技收入增长率为 9.28%,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为 23.91%,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6 年,可比公司收入增长率为 46.92%,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 为 43.13%,联奕科技收入增长率为 11.12%,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为 12.76%,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应收账款增长率、收入增长率与可比上市公 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联奕科技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情况如下: 第 35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 90,197,629.94 79,350,510.62 营业收入 211,200,293.73 190,070,594.91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 42.71 41.75 2015 年和 2016 年,联奕科技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41.75%、42.71%,应收账款规模总体上与营业收入 相匹配。 2015 年和 2016 年,联奕科技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32624.OC 金智教育 13.26 10.51 300010.SZ 立思辰 41.25 55.21 300359.SZ 全通教育 37.15 33.46 002230.SZ 科大讯飞 54.14 57.16 300235.SZ 方直科技 27.03 24.09 002261.SZ 拓维信息 36.78 49.65 平均值 34.94 38.35 联奕科技 42.71 41.75 可比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品牌知名度高、议价能力相对较强,对 客户信用账期较短。而联奕科技做为非上市公司,规模小、融资渠道 单一,给予客户的信用周期长。因此,年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二、结合应收账款信用期政策、期后回款情况,补充披露联奕科 技应收账款账期是否合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分布情况 第 36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66,562,649.71 73.80 56,091,372.67 70.69 1-2 年 18,080,942.68 20.05 21,379,344.87 26.94 2-3 年 4,425,897.37 4.91 1,079,942.58 1.36 3-4 年 737,275.18 0.82 569,510.50 0.72 4-5 年 160,525.00 0.18 230,340.00 0.29 5 年以上 230,340.00 0.24 合计 90,197,629.94 100.00 79,350,510.62 100.00 2015 年末、2016 年末,联奕科技 2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 别为 97.63%、93.85%。 2、联奕科技应收账款信用期政策 联奕科技签订的销售合同一般采用预收款、验收款以及质保金的 收款形式。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客户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 预付款比例为 10%-30%,安装调试经初验合格后能收到合同价款的 90%-95%,一年质保期结束后能收到剩下 5%-10%质保金。 3、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联奕科技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总体情况如 下: 截止日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期后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90,197,629.94 7,191,393.56 15,422,407.50 17.1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9,350,510.62 5,735,513.15 55,523,527.49 69.97 联奕科技的主要客户为各级政府部门及高校,政府部门及高校付 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且付款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同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如下所示: 第 37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截止日 应收账款余额 1-5 月期后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9,350,510.62 15,192,501.50 19.1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90,197,629.94 15,422,407.50 17.10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2015 年末应收账款累计收回 1,519.25 万元,回收比例为 19.15%;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2016 年末应收 账款累计收回 1,542.24 万元,回收比例为 17.10%。1-5 月应收账款期 后回款回收比例较低主要原因:1)联奕科技客户资金主要来源于财 政拨款,客户付款周期较长,付款时点一般滞后于结算时点;2)联 奕科技验收及结算时点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虽然合同条款大部分约 定验收合格后收取质保金之外的款项,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结算 进度与合同条款相比存在滞后性。 联奕科技客户资信良好,信誉度高,客户出现支付困难或信用风 险的可能性较小。 4、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联奕科技应收账款坏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832624.OC 金智教育 5% 10% 30% 50% 80% 100% 300010.SZ 立思辰 5% 15% 30% 50% 80% 100% 300359.SZ 全通教育 1% 10% 30% 100% 002230.SZ 科大讯飞 5% 10% 30% 50% 80% 100% 300235.SZ 方直科技 1% 10% 30% 100% 002261.SZ 拓维信息 5% 10% 20% 50% 80% 100% 众数 5% 10% 30% 50% 80% 100% 联奕科技 5% 10% 30% 50% 80% 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联奕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于同行 业的众数水平,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 在重大差异。 经核查,我们认为,联奕科技营业收入较大额体现为应收账款具 第 38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有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联奕科技应收账款账期设置 符合行业惯例。 14.申请材料显示,2016 年末联奕科技长期应付款 2,700 万元, 主要因粤财公司以 2,700.00 万元对广州优奕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投资完成后,联奕科技持有广州优奕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0.00%股权,粤财公司持有 30.00%股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将粤财 公司增资款作为长期应付款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合同签订情况 2016 年 5 月,联奕科技与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粤财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合同号:2016 年粤股权投增字第 002 号),协议主要事项约定如下: (1)粤财公司以 2015 年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700 万元 对广州优奕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奕科)进行增资,增资 完成后,联奕科技持有优奕科 70%股权,粤财公司持有优奕科 30.00% 股权; (2)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奕科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办理本次增资事宜时,粤财公司有权向优奕科派驻 1 名监 事; (4)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将由联奕科技受让粤财公司 持有的优奕科的股权,具体事宜以联奕科技与粤财公司签订的《股权 第 39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转让合同》(合同号:2016 年粤股权投转字第 002 号)为准。 同时,联奕科技与粤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号:2016 年粤股权投转字第 002 号),合同主要约定事项如下: (1)各方确认,粤财公司本次对优奕科的股权投资期为 3 年, 在粤财公司投资期满后,粤财公司同意将所持优奕科股权转让给联奕 科技,该股权受让价款包括粤财公司实际出资额(出资额受让款)和 股权溢价款两部分; (2)联奕科技按半年一次支付股权溢价款,投资期内的溢价率 固定为 2.5%/年,联奕科技应支付的股权溢价款为:出资额受让款 *2.5%*本期计算日距上期计算日之间实际天数/360; (3)除按期支付股权溢价款外,联奕科技应在退出日一次性支 付出资额受让款 2700 万元整; (4)联奕科技、粤财公司、任刚三方确认,任刚就联奕科技到 期应支付股权受让价款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5)若优奕科在粤财公司投资期间发生季度性亏损,每季季末 财务报表显示的净资产减少至粤财公司增资后当月财务报表显示净 资产金额的 70%时,粤财公司评估后有权要求由联奕科技无条件提前 以现金形式向粤财公司支付出资额受让款和股权溢价款。 二、增资背景 粤财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注册资本 1,420,759.252569 万人 民币,唯一股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主要经营范围为资本运营管理, 资产受托管理,投资项目的管理。科技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企业重 组、并购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科技咨询服务。 根据《关于下达 2015 年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 第 40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5]95 号)和《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 2015 年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股权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 复函》(粤经信电软[2016]2 号)文件精神,联奕科技已被列为 2015 年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单位。粤财公司 作为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受托管理机构,委托粤财公司以 2015 年省级 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优奕科进行股权增资。 2016 年 5 月,优奕科收到粤财公司支付的增资款 2,700 万元, 并于 2016 年 8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上述增资后,联奕科技持 有优奕科 70%股权,粤财公司持有优奕科 30%股权。 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联奕科技于 2016 年 9 月、2017 年 3 月,分别向粤财公司支付股权溢价款 225,000.00 元、339,375.00 元。 三、会计处理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条 金融负债 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一)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 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 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 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由于前述《增资协议》及《股权转让合同》已明确约定了股权的 回购期限,且到期后由联奕科技按照固定的金额进行回购,同时粤财 公司不承担经营风险,只获取固定报酬,该增资事项不属于实质上的 增资,而是形式上的增资。优奕科将其作为一项“明股实债”的融资, 将其所承担的回购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由于回购义务在资产负 第 41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债表日后一年内不会被触发,因此将粤财公司增资款作为长期应付款 列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将粤财公司增资款作为长期应付款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第 42 页 大华核字[2017]002793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答复》之签字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第 43 页 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