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2日 02:47:08 关于山东济南QBC业市政债权转让计划1号的信息 1、属于“受偿在先转让在后”的转让情形,不符合我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及2010年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的全国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中关于“转让在先受偿在后”的不当得利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为宜。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