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央企信托-成都邛崃市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简单介绍
政信信托作为信托特色业务之一,是指信托公司与各级政府合作,各级政府的融资平台作为融资方,信托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为政府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等提供资金支持的信托该类信托融资方基本为各级政府融资平台或地方国有企业。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规定,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及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
目前,集合资金信托的贷款类产品收益一般水平为6%-9%,其中工矿企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偏向下限,房地产类项目偏向上限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信托产品,其收益水平随市场行情波动较大,一般只给出较低的预期收益率同一项目。
政信类信托是为了保障收益的有效实现,政府及其下属企业会以自身能力为基础提供一定的信用增级措施具体指信托公司与各级政府及其下属企业共同合作,通过单一或集合的形式发行信托产品来接受或募集资金,并将资金运用到以基础设施。
信托产品一般分有很多种,从资金用途角度来看,信托可以分为政信类信托,房地产类信托,工商企业类信托,资金池类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民姓合作类信托,消费金融类信托,家族类信托和公益类信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