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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XSNY投资债权转让_四川债券资金管理办法

  ■ 文 | 安的、Debbie

  在8?·24监管加码之后,互金平台加速转型成了难题,而金交所就成了一个潜在的方向,但这个方向基本不可行。并且,前段时间爆出的“招财宝私募债*** ”事件也让金交所这个名词腹背受敌,网贷平台借道金交所开展大额标的业务受到质疑。

  而近日,在证监会主持召开的部级联合会议上也明确表示,要在半年时间内集中清理整顿交易场所违法违规问题。

  那么,网贷平台或者说互金平台纷纷傍上金交所,到底是基于风险控制还是企图从监管空白中套利?

  金交所不是“交易所”

  我国主要有五类金融交易所,分别是证券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大宗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产权交易所。此外,还有由各地区政府批设的股权交易中心等。

  根据国办发[2012]37号文,在名称中使用了“交易所”字样的,都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取得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具体审批程序、监管部门、监管流程由省人民政府自行决定。

  但无论名称中是否有“交易所”字样,除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外,任何交易场所的交易产品,交易方式都不能违反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的规定。

  

  金交所的全称是“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或“金融资产交易所”,是省级人民政府机构批准设立的综合性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需要明确指出的一点是,近两年开设的金交所并非“交易所”,多是“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但其实际业务却与常规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没有区别。

  金交所在全国来说比较稀缺,据统计,全国目前共有40家金交所,分布在20个省市,其主营业务有:基础资产交易(金融国有资产、不良金融资产、私募股权、委托债权投资、应收账款等)、权益资产交易(信托受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小贷资产收益权、融资租赁收益权、商业票据收益权等)、信息提供和发布(信息发布、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服务等)。

  互金平台与金交所的合作方式

  现在互金平台与金交所进行合作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成为金交所股东

  成为金交所的股东是互金平台参与金交所业务最直接的方式。从金交所股权结构来看,绝大多数早期的金交所有国资背景股东,现阶段国资背景股东仍是金交所的主流。

  开鑫贷是最先布局金交所的平台之一。2016年8月,开鑫贷等四家机构联合出资设立了江苏省首家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江苏金开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并成功推出多款产品。

  二是成为金交所会员

  成为金交所会员是互金平台现阶段与金交所合作最普遍的方式。早在2015年,就有互金平台成为了金交所会员。而现在,更是有一批互金平台陆续成为金交所会员。其现有交易类、经纪类、服务类、承销类等四类会员,只有注册成为开金中心会员,才能开展相应的金融资产交易业务。

  金交所需经过前置审批,虽然各省市金融办监管尺度不尽一致,但总体来说,金交所的审批流程较一般网贷更加严格。各地在进行审批时,一般也对其股东实力,业务优势有明确要求,现在业内“金交所”股东还是以传统金融机构、大型企业等为主。

  据零壹财经不完全统计,目前与互金行业有关联的部分金交所,如下:

  

  零壹财经不完全数据统计

  互金平台“勾搭”金交所隐藏的风险

  然而,就目前情况来看,金交所和一些互金平台在业务模式上几乎没有区别,完全是拿一个地方金融办的牌子来跟其他互金平台竞争。从业务实质上看,如果去掉金交所的招牌,这些金交所就是一个个的互金平台,互金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而金交所顶着它的名字又开始做这些事情,这其中必然存在风险。

  金交所的存在,其实是在为互金平台提供监管套利的通道。众所周知,在8月24日网贷监管细则出台后,如何将平台上大额存量标的进行转化及继续开展大标业务,成了互金平台头疼的问题。绕道金交所似乎是最好的选择,平台上的资产可以在金交所上打包,然后再转手卖给互金平台销售,问题就解决了。

  但是问题也来了,打包的这些资产是什么?拿侨兴私募债*** 为例,侨兴企业通过粤股交发行的企业债务融资,严格来说,不是“私募债”,而是典型的“垃圾债”。

  因此,这里存在的安全隐患是不言而喻的。简单说,互金平台所谓的与金交所进行合作,其实是在规避网贷新规监管,利用金交所和私募债市场的政策空白实现政策套利。这种做法其实是与监管方向相背离的,只能是短时间的“掩耳盗铃”。

  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被指踩监管“红线”

  近日,在有关地方监管部门组织的一场闭门政策宣讲会上,来自监管部门的权威人士对此进行明确表态,认为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完成的类资产证券化是在踩监管的“红线”。

  上述权威人士强调,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的金交所模式应参照执行网贷平台十三条负面清单。

  一位互金平台负责人向媒体透露:“在网贷平台十三条负面清单中,涉及到自发、代销、类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期货、融资并购,都是禁止业务,是绝对不能碰的。宣讲中的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及重点就明确提到了从事债权转让、类资产证券化、股权众筹等业务。”

  

  截至目前,我国的网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都没办法组建合法的SPV(特殊目的实体),没有做到使证券化后的资产出表,因此,只能算作“类资产证券化”。

  在近日召开的由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主持的部级联合会议也明确表示,要在半年时间内集中清理整顿交易场所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会议对下一阶段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做出动员和部署,并重点提及,一些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将收益权等拆分转让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是涉嫌非法公开发行。

  可以看出,监管层的下一轮针对交易所的重拳已经打出,互金平台与金交所的联姻美梦即将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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