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舞阳县城市投资控股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项目_舞阳县城投控股集团
【案例特性】许多客制化量身订制生产的企业类型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通常会以完成进度支付不同比例的账款,此时最终交付产品及验收是否能够完成,对应收账款的认定及有效性,是本案例的核心重点。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卖方企业介绍
Y公司(简称:卖方Y公司)是华南地区首批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一直致力于智能立体停车设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的停车体验,是中国立体停车行业的领跑者,自身拥有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能力及专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其设备已实现规模大、自动化程度高的性能要求,服务于国内外诸多车库项目,年度销售收入逾5亿元。
买方企业介绍
N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买方N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的二级全资子公司,主营工程建设管理、房屋和土木工程建设、会展服务等。
二、行业上下游关系:
Y公司作为主营智能立体停车设备的行业知名企业,自身拥有前期的规划设计、技术研发能力及行业优秀的研发设计专业人才。其上游多为原材料供货商,下游客户面向机关、医院、酒店、银行、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等各种车库项目,与下游客户之间可能通过工程建设公司衔接提供车库项目服务。
从立体停车场行业整个上下游产业链来看,上游主要包括原材料供货商、高新技术企业和规划设计院等。立体停车场设备供应商通过上游采购、技术引进、规划设计或自行研发,为下游客户提供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和质保等车库项目服务。
三、交易流程及单据
Y公司业务流程主要有六个重要节点,分别为项目合同签订、设备研发设计、制造、交货、安装调试和质保。与N公司之间的交易流程大致分为如下几个阶段,各阶段相应的单证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发票、交货单、验收单、银行回单等。
四、保理产品设计
1.产品类型:属于阶段融资,【合同融资】转【公开+有追索权保理】。
2.本案例真正应收账款产生且不可撤销的发生点在:「安装验收完成后」,依合同规范及施工进度所预付的定金、预付款、进度款、及最后一期的质保款,都存在债权、债务间的不确定性,因此无法纳入应收账款的范畴。
3.企业真正对融资的需求点是在接获买方发出的生产通知时,此时触发购料、备料、投入人力生产,将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若以验收后确认账款再提供保理融资,仅有60天的融资期,时间太短、也不符合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4.因此本案例设计为【分阶段融资】:在验收前以合同或订单的收益权转让进行融资;验收后转成保理融资业务至买方付款后结束,质保金将不予融资。如图所示:
(阶段融资示意图)
5.卖方Y公司以项目合同及生产通知单为基础向保理商提出合同融资,并将此合同向下的收益权转给保理商,有效通知到买方N公司,并取得书面同意证明。
6.保理商以合同总价的50%作为融资上限(比率应以项目的材料成本及付款条件为基础进行推估而定),为保证此笔融资款不会被企业挪为它用,可附加定向支付的融资条件,也就是由保理商将融资款支付到监管账户后、依卖方Y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指定付款到供应商的账户,作为项目专项采购用。
7.待卖方Y公司取得买方提供的「进场通知」后,保理商可以据此单证将「合同融资」转为「交货后融资」。融资比率可以调整到65%,实际为增加15%的融资放款,具体保理商内部应以「借新还旧」的方式,结清旧融资、再开启新的融资项目。
8.卖方Y公司取得买方提供的「安装验收报告」后,保理商可以据此单证转为「保理融资」(仍应按保理转让标准程序处理),融资比率可以调整到80%,实际为增加15%的融资放款,具体操作如前「借新还旧」方式处理。
详细案例介绍内容可以参考最近出版的《应收账款资产管理及证券化实务》,这本书中有『阿法写保理』所有详细内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