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莒县城投债权2023融资计划_莒县城市投资集团招聘
作者:李翠红 马洪喜
来源:莱芜市检察院
身为法院庭长的他,与破产案件特别“有缘”。他在审监庭任庭长,全院受理的破产案件由审监庭审理;他调任民一庭任庭长,全院受理的破产案件由民一庭审理,因此,他被人们称为“破产庭长”。他也终因在审理破产案件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破产”。
他就是莱芜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于明。
违法行为调查,“破产庭长”浮出水面
莱芜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干警在办理某申诉案件走访当地某律师事务所了解到: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于明在办理市华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一案中,久拖不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该企业1000余人上访,给当地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网上查询也可以看到,市内其他一些破产企业的职工也在网上发帖举报该法官的违法行为。经分析认为,于明在办理破产案件中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遂制作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调查审批表,报经院领导审批,启动了诉讼违法调查程序。
检察官制定了周密的调查计划,集中办案力量投入调查工作。民行部门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对原华冠集园的职工、留守人员、领导进行走访调查;另一路赴济南、青岛、日照、南京等地调查于明的财产状况。不久,两路办案人员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
原华冠一领导反映:于明在办理华冠集团破产案件时,伙同他人将厂内价值近千万的主要设备通过私藏、变卖的手段,获取巨额利润;没有经过拍卖就非法处置企业的一部分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在没有兑付企业职工权益的情况下,偿还某资产管理公司债权2000余万元;私自支付某中介人员中介费300余万元;在华冠资产的拍卖中,收取贿赂,使拍卖公司获取近500万元巨额利润;伙同其妻子操纵二十余家破产企业破产账户,收受银行的巨额回扣、私吞利息。
另一路办案人员获知:于明在南京、日照、莱芜等地有五套房产,价值近400多万元;有现金、债权等近300万元,先后投入股市1200余万元,亏损1100余万元。
遁地三尺,终难逃法网
通过调查,办案人员认为于明存在重大犯罪嫌疑,遂将调查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决定终结诉讼违法调查程序,将案件线索移送自侦部门侦查。院领导果断决定成立以民行全体人员及部分反贪干警为主的专案组,对于明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立案侦查。恰在这时,于明闻风携巨款潜逃。专案组马上兵分两路,一路在全国范围内追逃,另一路加大办案力度,力求早日查清于明的犯罪事实。办案人员历时三个月,行程14000余公里,东到上海、西到广西、北到黑龙江、南到广州,终于在广西百色将刚刚买了两套房产的于明绳之以法。与此同时,办案人员也基本查清了于及其妻子的犯罪事实。
数罪并罚,“破产庭长”破产
经过近一年的侦查,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认定,于明在办理二十余件破产案件中贪污700余万元,受贿40余万元,挪用公款700余万元,3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顺利侦查终结。按照指定管辖,由泰安市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2015年初,经泰安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数罪并罚判处于明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五万元。同时判处于明之妻张某有期徒刑九年。于明表示服判未上诉,判决生效。
“破产庭长”迎来了破产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