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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阳县昆阳镇雅河人家1幢1901室

  1、所有权证号:063845、063846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为:159.96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14)第09299号,使用权面积为:11.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3-01-14。房屋所在小区为钢混结构的高层住宅,建筑层数地上25层,地下1层,房屋位于地上第19层,平面布局为一梯二户,室内布局为三室(朝南)二厅二卫二阳台,主朝向为南,南、北通透,室内已装修。房屋目前尚未腾空。房屋所在区域东临河、南临雅河路、西临雅河路、北临横阳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63845、063846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4)第09299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有。

  平阳县鳌江镇府前路嘉铭怡园2幢3002室

  1、所有权证号:066734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为:119.22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15)第00056号,使用权面积为:9.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8-01-25。房屋位于第2幢的第30层,平面布局为一梯三户,建筑主体南北朝向。毛坯房。房屋所在区域东至区间路、西至火车站大道、南至区间路、北至鹤祥东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66734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5)第00056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有。

  平阳县经济开发区府前路博鳌锦苑2幢2402室

  1、设计用途:住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面积:140.57平米(房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房屋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地上25层,地下1层,所拍卖标的物位于24层。钢混结构。室内层高2.9米,南北朝向,西边套。毛坯房。房屋所在区域东临河道、南临巷道、西临火车站大道、北近104国道,交通便捷,生活配套设施一般。该房屋须进行二次过户,二次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不详。

  3、费用负担情况:需二次过户,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有。

  平阳县鳌江镇新河B幢1号楼2单元404室

  1、所有权证号:02a0235270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为:131.64平方米;土地证号:1-2004-02-2183,使用权面积为:18.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1年8月16日。房屋位于B幢,总层数7层的第4层,东北朝向中间套型,所在单元平面布局为一梯二户。室内格局为二室二厅一厨二卫一阳台,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东临朝阳街、南临古鳌北路、西临区间路、北临新河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2a0235270号;土地证号:1-2004-02-2183。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鳌江镇古敖8幢1单元202室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敖江镇字第007642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为:113.69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9)字第02-2149号,使用权面积为:1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9-07-28。房屋位于其中8幢第2层1单元202室,为一梯二户中间套型,东西朝向,室内已装修,水电设施齐全。房屋所在区域北临新河路、南临古鳌路、西临横街、东临吉祥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敖江镇字第007642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09)字第02-2149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鳌江镇胜利路红日檀香园1幢1602室

  1、拍卖对象::预告登记证号:2093016059;设计用途:住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面积:164.92平米(房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房屋位于总层数24层的第16层,钢混结构,毛坯房,房屋所在单元平面布局为二梯二户,室内布局为三室(两室朝南、一室进北)两厅一厨两卫两阳台。主朝向为南,南北通透。房屋所在区域东临万和嘉苑、南临文卫路、西临空地、北临育英公寓。交通较便利。生活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该房屋须进行二次过户,二次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告登记证号:2093016059。

  3、费用负担情况:需二次过户,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有。

  平阳县水头镇泾川中路192号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水头镇字第008466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238.29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9)第03-0949号,使用权面积: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为5层落地房,混合结构,建成于1991年,南北朝向。室内为一般装修。房屋所在区域东临白马路、南临泾川中路、西临二中北路、北临腾龙中路,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及交通情况较齐全。房屋目前有租赁。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水头镇字第008466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09)第03-0949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无。

  平阳县鳌江镇横街6号

  1、所有权证号:02a0101100号;设计用途:非居住。建筑证载面积为:46.28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9)字第02-2554号,使用权面积为:6.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49-8-5。房屋位于总层数7层的第1层,东西朝向,为朝横街一层营业用房,现出租作为面馆使用。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北临新河路、南临古鳌路、西临横街、东临吉祥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2a0101100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09)字第02-2554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昆阳镇后垟北门角小区的房屋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昆阳镇字第000969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为:189.18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5)第1-1963号,使用权面积为:4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为总层数4层混合结构的落地房,1998年建成,一、三层平面布局为前后两房、一卫生间,二层平面布局为一客厅、一厨房、一卫生间,四层为前后两房间、一卫生间、一露台。房屋为中间间,南北通透。室内已装修。房屋目前尚未腾空。房屋所在区域东临在建工程、南临昆阳镇儿童文化园、西临昆仑花苑、北临人民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昆阳镇字第000969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05)第1-1963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萧江镇华东参茸市场综合楼一单元101、102、103、201、301、401、501室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肖江字第0410001483、0410001484、0410001479、0410001480、0410001481、0410001482、0410001485、0410001486、0410001487、0410001488、0410001489、0410001490、0410001491、0410001492号;设计用途:非居住。建筑证载面积分别为:347.28+63.66+63.66+375.31+474.61+474.61+474.61平方米;土地证号分别为:平国用(2009)字第04-0626、04-0624、04-0627、04-0629、04-0625、04-0628、04-0623号,使用权面积分别为:71.19+13.05+13.05+76.94+97.3+97.3+9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46年8月20日。房屋位于萧江镇华东参茸市场综合楼,钢混结构,通风、采光良好,水电设施齐全,原出租给凯莱宾馆作为宾馆用途使用,有独立的室内电梯。为总层数6层混合结构的落地房,1997年建成,房屋整体为南北朝向,一层朝南临永乐路部分现作为店铺使用,二层为客厅及厨房,三至五层为卧室和卫生间,六层为大开间。室内已装修。房屋目前尚未腾空。房屋所在区域北临大同路、南临长宁路、西临104国道、东临华东花苑。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详见上面介绍。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经济开发区府前路博鳌锦苑1幢401室

  1、设计用途:住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面积:140.34平米(房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房屋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地上25层,地下1层,所拍卖标的物位于4层。钢混结构。室内层高2.9米,南北朝向,东边套。毛坯房。房屋所在区域东临河道、南临巷道、西临火车站大道、北近104国道,交通便捷,生活配套设施一般。该房屋须进行二次过户,二次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不详。

  3、费用负担情况:需二次过户,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有。

  平阳县鳌江镇曙光北路海林轩C1-C2幢二层144室

  1、根据平土函(2016)151号:涉案标的当时预售面积为463.61平米(预测面积)(房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该工程项目尚未进行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因此,目前尚不具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能否办理请自行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如能办理需二次过户(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所在区域北临浦发路、南临环城路、西临曙光北路、东临沿河路。一切以现场实地为准。介意者慎拍。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不详。

  3、费用负担情况:如需二次过户,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鳌江镇永发路101-107号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敖江字第0210002061、0210002062、0210002059、0210002060、0210002057、0210002058、0210002053、0210002054、0210002055、0210002056、0210002051、0210002052、0210002063、0210002064号;设计用途:非居住。建筑证载面积分别为:55.58+53.68+54.32+59.37+50.34+37.17+62.07=328.56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9)第02-2272、02-2271、02-2269、02-2264、02-2256、02-2267、02-2273号,使用权面积分别为:8.4+8.2+8.3+9+7.6+5.6+9.4=5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47年9月25日。房屋位于总层数6层的第1层,东西朝向,朝西为临街店面,其中朝东方向103室与107室作为通往楼上的通道。毛坯房。七间店铺室内已打通使用。位于天鸿公寓楼下。房屋所在区域东临居然小区2幢、南临永乐路28幢、西临永发路、北临河流。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敖江字第0210002061、0210002062、0210002059、0210002060、0210002057、0210002058、0210002053、0210002054、0210002055、0210002056、0210002051、0210002052、0210002063、0210002064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09)第02-2272、02-2271、02-2269、02-2264、02-2256、02-2267、02-2273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萧江镇立后村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1、土地证号:平国用(2009)第04-8007号,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地类(用途):仓储、商业服务业用地,终止日期:2049年2月9日,证载面积为12443.0平米。标的物位于平阳县萧江镇立后村高速出口旁,共有二幢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6778平米,一幢为12层带地下室的综合楼,其中地下室1988平米,上部12310平米,另一幢为五层框架结构的仓储用房,面积为12480平米。综合楼桩基于2010年9月27日开始试桩,2011年4月6日开始打工程桩,同年8月1日结束,综合楼停止施工。仓储用房2010年9月27日开始打桩,2011年10月5日主体结顶,现外墙粉刷已施工,内墙线条护角已做粉刷未做,施工至2012年1月20日停止。另有未在建筑规划中的建筑物:简易砖房,面积约133.25平米、简易棚,面积约6.25平米。厂房所在区域东临京福线、南临沈海高速萧江收费站、西临空地、北临河流。对外交通便利,公共及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

  2、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平阳县万全镇轻工基地综合园A16、A18、A19合并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土地证号:平国用(2010)第14-8019号,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地类(用途):工业,终止日期:2060年8月23日,使用权面积:25955平米。主体建筑物性质;工业厂房,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1.0;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不高于45%不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该地块所在区域东至厂房、南至小路、西至农田、北至河道。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水头镇皮件工业园区4号路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水头镇字第015833号;设计用途:非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638平方米;平阳县房权证水头镇字第015832号;设计用途:非居住。建筑证载面积:3830.92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6)第3-8013号,地号:3-256003-1,使用权面积:542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54年7月17日。该产权建筑包括办公楼跟车间,办公楼总层数1-3层,第一层为办公室及车间,高度4.9米;第二、三层为办公室。车间总层数1-2层,一层层高约5.6米,二层层高约4.4米;厂区内建未确权建筑包括传达室、车棚、雨棚、附属房等,总建筑面积约631.26平方米。标的东、北临民房,南临平阳县富星皮件服饰有限公司,西临茂竹路。周边商业氛围较好,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公共设施较齐全。房屋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限购情况:不限购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水头镇腾龙东路429号102室所有权证号

  1、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4715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03.12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第03-04099号,使用权面积:17.0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位于总层数6层的第1层,2010年建成,南北朝向,房屋所在楼层为钢混结构的多层住宅,室内一字型套形,全毛坯,采光、通风情况较好,水、电、电梯配置齐全。房屋所在区域东临区间路、南临区间路、西临区间路、北临腾龙东路,周边交通便捷度较好、公共配套及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4715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第03-04099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水头镇腾龙东路429号502室所有权证号

  1、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4716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03.12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第03-04097号,使用权面积:17.0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位于总层数6层的第5层,2010年建成,房屋所在楼层为钢混结构的多层住宅,室内一字型套形,全毛坯,采光、通风情况较好,水、电、电梯配置齐全。房屋所在区域东临区间路、南临区间路、西临区间路、北临腾龙东路,周边交通便捷度较好、公共配套及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4716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第03-04097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水头镇腾龙东路429号302室所有权证号

  1、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4939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03.12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第03-04098号,使用权面积:17.0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位于总层数6层的第3层,2010年建成,房屋所在楼层为钢混结构的多层住宅,室内一字型套形,全毛坯,采光、通风情况较好,水、电、电梯配置齐全。房屋所在区域东临区间路、南临区间路、西临区间路、北临腾龙东路,周边交通便捷度较好、公共配套及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4939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第03-04098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萧江镇桑田南路时代花苑1幢101室

  1、所有权证号:031563、031564号;设计用途:非居住。建筑证载面积:246.89平方米,登记日期:2013年03月14日;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字第04-03280号,使用权面积:59.9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47年10月30日。房屋位于第1层,钢混结构。室内已一般装修。目前为新时代酒店营业房。房屋东为健康路、南为道路、西为桑田南路、北为周宅路。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如超市、医院、学校、菜场等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度较好,人流量较大,商业繁华度较高。与隔壁房屋打通共有,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改造中间墙隔断及水、电、卫生等配套费用房屋。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31563、031564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字第04-03280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鳌江镇墨城工业小区B05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

  1、土地证号:平国用(2010)第02-8037号,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地类(用途):工业,终止日期:2060年1月3日,使用权面积:9958平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30326201202206号,规划设计建筑面积6861.8平米,未完工。目前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296.8平米,钢砼结构,共四层(第5层还楼梯间),已结顶,未安装门窗,外墙无粉刷;生产车间设计建筑面积约4522平米,钢构结构,屋顶未建设完成,未安装门窗,地面未浇筑水泥,共一层,层高约12米,设计建筑面积43平米的门卫室未建造。未确权建筑能否办理权证请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厂房所在区域东至工业区道路、南至工业区道路、西至相邻厂房,北至空地,对外交通便利。

  2、权证编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0)第02-8037号。

  3、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平阳县鳌江镇利群路64号

  1、拍卖对象: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敖江字第0210013360、0210013361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76.22平方米,登记时间:2011-3-14;土地证号:平国用(2011)第02-1064号,使用权面积:4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为一间4层落地房,混合结构,1990年建成。室内已装修。第三层和第四层的阳台有违章彩钢棚约12平米(具体面积以相关测绘部门测量为准)。房屋所在区域东至邻房、南至道路、西至邻房、北至利群路。房屋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敖江字第0210013360、0210013361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1)第02-1064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昆阳镇城西居住小区14幢三单元331室

  1、所有权证号:031699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31.81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字第01-03310号,使用权面积:21.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位于总层数6层第3层,混合结构,无电梯,2011年建成。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临体育馆路,邻近平阳县民政局。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31699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字第01-03310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肖江镇安居小区D幢一单元301室及D幢底层车库08号

  1、所有权证号:04a0040090、04a0041470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26.18+21.5平方米,核准日期:2002-7-30、2002-8-28;土地证号:平国用(2002)字第04-0300、04-0383号,使用权面积:18.12+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位于第3层及底层,主体结构朝南,混合结构,1999年建成。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北临兴隆路、南临繁兴路、西临区间巷道、东临沧海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4a0040090、04a0041470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02)字第04-0300、04-0383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水头镇金世纪花园41号

  1、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53953、053954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50.13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14)字第02278号,使用权面积:8.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80-4-5。房屋位于总层数6层的第1层,钢混结构,目前为毛坯房。房屋所在区域东临近龙江北路、南临近泾川东路、西临近龙川北路、北临近腾龙东路。交通较为便利。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53953、053954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4)字第02278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水头镇金世纪花园二幢二单元401室

  1、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53951、053952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21.05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14)第02277号,使用权面积:19.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80-1-5。房屋位于总层数6层的第4层,钢混结构,目前为毛坯房。房屋所在区域东临近龙江北路、南临近泾川东路、西临近龙川北路、北临近腾龙东路。交通较为便利。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53951、053952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4)字第02278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昆阳镇皇岙村村民安置房第2幢4单元422室(现为九凰南苑2幢4单元422室)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昆阳字第0110015938、0110030869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25.69平方米,登记日期:2010-12-21;土地证号:平国用(2011)第01-0181号,使用权面积:20.7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位于总层数6层的第2层,钢混结构,2010年建成,所在单元平面布局为一梯二户,室内户型为三室(朝南)二厅二卫一厨二阳台。房屋主朝向朝南,南北通透,采光较好。房屋所在区域东临民房、南临师范路、西临九凰公路、北临坡南山下巷。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昆阳字第0110015938、0110030869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1)第01-0181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华庭锦绣苑1幢901室

  1、所有权证号:057013、057014;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43.4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14)字第05782号,使用权面积:13.7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0-10-19。房屋所在楼幢总层数为27层(不包含地下室一层),房屋位于第9层,为一梯二户北边套型,东西朝向,通风、采光良好,水电设施齐全。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北临空地、南临兴鳌中路、西临空地、东临车站大道。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57013、057014;土地证号:平国用(2014)字第05782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有。

  平阳县鳌江镇塘古5幢9单元419号

  1、所有权证号:045607、045608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94.44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字第10544号,使用权面积:1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80年2月28日。房屋位于第4层及底层,混合结构,1999年建成。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东临塘古北路、南临吉祥路、西临新河路、北临新昌街。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45607、045608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3)字第10544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鳌江镇塘古4幢707号

  1、所有权证号:02a0005200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04.08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0)字第02-4481号,使用权面积:1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位于第7层,混合结构,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东临塘古南路、南临永记街、西临新河路、北临吉祥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2a0005200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00)字第02-4481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万全镇榆洋社区永丰街27号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榆洋镇字第00011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69.3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5)字第13-1号,使用权面积:2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为一间三层落地房,混合结构,南北朝向,通风、采光良好,水电设施齐全。房屋所在区域北临区间道路、南临榆洋镇农贸菜场、西临民房、东临榆洋镇主干道长春北路。周边交通便捷,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齐全。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榆洋镇字第00011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05)字第13-1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昆阳镇水塔村1C幢342号(现门牌:昆阳镇人民路579号)

  1、所有权证号:09a0012450、01a0346370;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34.32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7)第1-600号,使用权面积:20.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位于总层数7层的第4层,混合结构,位于第3单元,为一梯二户西边间套型,南北朝向,通风、采光良好,水电设施齐全。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北临G104国道、南临民房、西临水塔村1D幢、东临水翔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09a0012450、01a0346370;土地证号:平国用(2007)第1-600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水头镇环城路17号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水头镇字第014451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308.43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5)第3-725号,使用权面积:5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为6层落地房,混合结构,南北朝向,通风采光较好,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北临环城北路、南临区间路、西至通道、东至区间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水头镇字第014451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05)第3-725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鳌江镇古敖10幢3单元805室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敖江字第0210004671、0210004672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31.52平方米,登记时间:2009-12-24;土地证号:平国用(2010)第02-0023号,使用权面积:1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位于总层数8层第8层,混合结构,1999年建成,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东临横街、南临古敖北路、西临朝阳街、北临新河南路。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敖江字第0210004671、0210004672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10)第02-0023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万全镇轻工基地家具园区万盛路22号

  1、房屋所有权证号:3710000195、3710000196、3710000197、3710000198、3710000199号;设计用途:非居住。建筑证载总面积:14773.49平方米;土地证号:1-2011-32-8014,地号:123-1,使用权面积:12206.3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54年7月4日。该产权建筑包括:成品仓库,钢混结构,2631.94平米;办公楼,钢混结构,2638.11平米;车间一,钢混结构,3177.94平米;车间二,钢混结构,4771.69平米;宿舍楼,钢混结构,1553.81平米。厂房所在区域东临三郑线、南临万盛路、西接104国道、北为张阁村。房屋目前存在租赁(租赁面积为:7865.42平米)。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3710000195、3710000196、3710000197、3710000198、3710000199号;土地证号:1-2011-32 8014。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肖江镇大同路240、241号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肖江镇字第003309、0003310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分别:79.1、79.1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1999)字第4-1256号,使用权面积:7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何时能取得土地相关权证请自行向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为2间2层落地房,1979年建成,砖木结构,南北朝向。屋后有违章临时建筑约9平米。房屋所在区域东临民房、南临大同路、西临空地、北临空地。房屋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肖江镇字第003309、0003310号;土地证号:平国用(1999)字第4-1256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平阳县肖江镇永乐路萧江大厦1502号

  1、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肖江镇字第007641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166.27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7)第04-0225号,使用权面积:1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2-12-27。房屋位于总层数16层的第15层,钢混结构,2004年建成,主体朝向为南北向,室内已装修。房屋所在区域北临永乐路、南至庆港路、西至区间路、东至区间路。房屋目前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须较长时间腾空,介意者慎拍。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房屋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肖江镇字第007641号;土地证号:平国用(2007)第04-0225号。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物业情况:有。

  平阳县昆阳镇农贸小区A2一单元702室

  1、根据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平土函(2016)172号复函:涉案房屋建筑面积145.70平米,占地面积大约20.36平米。房屋所在农贸小区为联排式住宅小区,建筑总层数为7层,所在单元平面布局为一梯两户,拍卖房屋位于顶层,带有阁楼,七室一厅二卫一厨套型,南北通,中间套,建筑面积:147.2平米(产权未确认,以A2幢一单元602室为参照,未包括阁楼部分面积),钢混结构,室内已装修。房屋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2、税费承担问题: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物业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咨询。

  来源:平阳县人民法院、平阳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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