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破产程序中,人防工程建设虽然属于国防基础设施,涉及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但法律并未赋予易地建设费享有法定优先受偿属性,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立法原则收费标准综合分析,应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公法债权,应认定为普通债权,并对其受。
编者按破产程序中,人防工程建设虽然属于国防基础设施,涉及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但法律并未赋予易地建设费享有法定优先受偿属性,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立法原则收费标准综合分析,应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公法债权,应认定为普通债权,并对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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