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看,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仅能采用债权融资的形式与银行贷款相同的地位和作用,但实际上,无论从资金的期限上还是成本上几乎都不能满足PPP项目的要求,因此,实际上10号文几乎宣告了以信托公司为典型代表的金融机构彻底无。
从理论上看,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仅能采用债权融资的形式与银行贷款相同的地位和作用,但实际上,无论从资金的期限上还是成本上几乎都不能满足PPP项目的要求,因此,实际上10号文几乎宣告了以信托公司为典型代表的金融机构彻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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