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邱健认为,本案债权始于建行与实业公司之间,东方资产通过债权转让方式最终受让了该债权后,履行了通知债务人的义务,该债权转让协议即对债务人产生约束力因此,东方资产取得了债权人地位就该债权转让协议而言,债权债务双方为。
1、邱健认为,本案债权始于建行与实业公司之间,东方资产通过债权转让方式最终受让了该债权后,履行了通知债务人的义务,该债权转让协议即对债务人产生约束力因此,东方资产取得了债权人地位就该债权转让协议而言,债权债务双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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